本报讯 (记者 杨洪程) 近年来,维西县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保障条例》,抓实服务老年人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16年以来,该县建设20个行政村农村幸福院、3个村级老年活动场所、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老年协会、1个村委会便民服务站,完成4个村老年协会设备购置,投入各类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资金267万元。认真开展《云南省老年人保障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积极表彰“老有所为”先进集体和“孝亲敬老”先进个人,及时组织走访慰问特困老人,安排慰问金28.89万元,走访慰问老年人2081人;为60岁以上老人办理《老年优待证》346本,为老年人出行提供了便利;认真落实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全年下达高龄老人津、补贴147.7万元,受助老人22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