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7日迪庆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刘 平 迪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章吉青 迪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