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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1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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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及云南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和全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云办发〔2016〕48号)文件精神,结合迪庆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 总体要求

以建设“美丽迪庆、宜居迪庆、和谐家园”为主题,以城乡规划为引领,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并重、属地管理,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硬的措施,在城市全面实施治乱、治脏、治污、治堵,改造旧住宅区、旧厂区、老城区,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增加绿化面积的“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在农村开展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七改三清”行动。着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承载功能、居住条件、特色风貌,努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幸福的和谐家园,让人民生活更健康、更美好。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城市“四治”行动

1、治乱—治理市容环境乱象。按照“健全机制、集中整治,条块结合、辖区负责,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依法治理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吐乱扔、乱排乱倒、乱搭乱建等多年来积攒的城市乱象,统一整治已建成建筑的彩钢瓦和水泥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16年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启动市容环境乱象整治工作;2018年市容环境明显好转;2020年有关问题得到彻底整改。(牵头单位:州住建局;配合单位:州综治办、州公安局、州国土局、州环保局;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2、治脏—治理重点区域脏迹。全面开展车站、广场公园、公共厕所、饮食摊点、集贸市场、街巷院落、河道沟渠、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创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城市环境。2016年全面启动城市治脏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2018年进行巩固提升。(牵头单位:州住建局;配合单位:州环保局、州文明办、州交通运输局、州卫计委、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3、治污—治理城市环境污染。以控制机动车污染和扬尘污染为重点,加强城市大气污染治理;以黑臭水体整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旅游景区、公路服务区和汽车客运站点污水治理为重点,加强城市水污染治理;以严格用地准入和减少生活垃圾污染为重点,加强城市土壤污染治理;以严控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商业及社会活动噪声为重点,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治理。2016年制定实施方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行试点示范工作;2017年推行城市道路人工保洁与机械化清扫相结合等低尘作业方式,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7%,旅游景区、汽车客运站点污水处理率到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达30%、70%、100%;2020年实现变扫为吸目标城市(县城)达50%,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9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黑臭水体彻底消除,噪声污染排放全面达标。(牵头单位:州环保局、州住建局;配合单位:州公安局、州国土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旅发委、州铁建办;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4、治堵—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着力整治城市交通拥堵,加强动静态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加强车辆分流和交通疏导,综合治理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对电动摩托车、老年人代步车等无证照非机动车辆的管理。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打通“丁字路、断头路”等城市交通梗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加快推进香格里拉市中梳规划实施,加强停车场设施规划建设,科学制定车位配建标准,盘活单位、小区、道路、公共区域等可利用的存量停车资源。(牵头单位:州公安局;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二)加快实施城市“三改”工程

1、改造旧住宅区。结合城市棚户区改造、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大城市供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网络、市政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建设。采取提升绿化景观、改造建筑立面、推进节能改造、实施规范管理等方式,对符合拆迁条件的旧住宅区进行改造。2016年全面启动;2018年完成改造任务的90%;2020年全部完成。(牵头单位:州住建局;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州工信委;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2、改造旧厂区。结合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需要改变用途的旧厂区,以及土地利用效率低、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工业厂房,采取集中拆除、腾笼盘活、关停收回等方式进行整治,可引进高端服务业和新型商业企业,或改建为公园绿地。2016年全面启动;2018年完成规划任务的80%;2020年全部完成。(牵头单位:州工信委;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州环保局、州国资委;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3、改造老城区。在保护好古建筑、历史街区和特色风貌建筑的基础上,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旧城区改造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对具备拆迁条件的城中村进行拆除改造,对不具备拆迁条件的老城区和城郊结合部村庄进行环境整治。2016年全面启动;2018年完成改造任务的80%;2020年全部完成。(牵头单位:州住建局;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州文化局;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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