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此里取次) 3月27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顾琨主持会议。
主席团会议应到49人,实到45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大会秘书处组织组关于各代表团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情况的汇报,对《选举办法(草案)》的部分条款提出修改意见,提请大会表决。听取关于各代表团审议大会通过迪庆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草案)、酝酿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情况的汇报,提请大会表决。
大会秘书处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又讯 3月27日下午,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常务主席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顾琨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各代表团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情况的汇报。讨论中,代表们一致认为本次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结合本次会议实际制定的,明确了补选方式和选举程序等内容,并对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做了详细规定,具有充分的民主性、法定性和程序性,为本次大会顺利选举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并对《选举办法(草案)》的部分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听取秘书处组织组关于各代表团审议大会通过迪庆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草案、酝酿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情况的汇报。
会议同意将选举办法(草案)提请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齐建新、余胜祥、张卫东、茶忠旺、李灿光、王宏、普鲁华、陈俊明、杨建华出席会议。
大会秘书处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