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和建芸 通讯员 和新元) 自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迪庆列出环保整改措施清单以来,迪庆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整改中,我州高位推进整改,抓好信息公开,严肃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各项问题整改。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出台了《迪庆州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方案制定了6个方面54项整改内容和强化措施,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污染综合防治;切实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切实改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切实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切实强化整改落实工作保障。目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成效。下一步,我州将严格落实督导组的工作要求,以整改落实为工作主线,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并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完善长效机制,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快全国藏区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
据了解,2016年7月中旬,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11月向云南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涉及我州的主要有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八文件”不力;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够、要求不严;城镇污水处理厂存在管网不配套、截污不彻底;高原湖泊规划治理项目总体进展缓慢;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不到位等23个整改落实类问题及湖泊流域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尚不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多、小、散、乱”;“三江”流域中小水电开发强度过大对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3个关注加强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