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50号)的规定,2018年1月1日后企业将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为确保我州按时完成“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换发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范围
凡2015年9月28 日前在我州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向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咨询电话
迪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科:0887-8222005
迪庆州工商局开发区分局:0887-8388666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分局:0887-8289611
德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0887-8413200
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股:0887-8629096
特此通告
迪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