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永寸) 近期,我州出台规定,提高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节约奖。
根据规定,我州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统筹的标准按年人均12000元筹集。节约奖标准是,年报销总额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奖励8000元;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奖励7000元;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奖励6000元;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奖励4000元;5000元以上的,不享受奖励。
据悉,2002年,我州出台《迪庆藏族自治州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实报实销,节余有奖,调动了离休干部节约医药费的积极性,降低了费用支出。鉴于离休干部普遍进入“三高期”和医药价格不断增长的实际,在保证离休干部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的同时,鼓励离休干部合理就医,鼓励节约,减少浪费,提高离休干部医疗资金使用效率,我州提高了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节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