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丽英) 近日,维西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试行)》,构建高效顺畅、整体联动、相互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体系,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提出,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总体思路,横向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法制、信访、司法、人社、民政、教育、卫生、市场监管、环保、住建、安监、农科等部门力量,纵向健全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调解组织,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意见》要求,要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责任主体,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
新出台的《意见》措施机制更加健全,主体职责更加明确,工作方法更加务实,组织保障更加有力,从而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对于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维西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