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施学群 通讯员 苟帅) 近年来,迪庆州各部门、各行业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全州上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大格局。
州人大以开展“环保世纪行”、视察调研等方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指标“一票否决”。
认真组织开展“两江”流域生态修复,实施“森林迪庆”建设,持续开展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国土整治、小流域治理、防污治污等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森林覆盖率达到75%。全面实施“七彩云南香格里拉保护行动”和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推进“两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严格执行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2015年,迪庆州被列为首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2016年,香格里拉千湖山湿地列为第二批8个省级重要湿地之一。积极开展湿地生态保护、水土保持、饮用水源地保障等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资源开发生态补偿试点。严把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关,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有效防止重大环境事件发生。
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至2017年,创建了4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50个州级生态文明村。
实施了一批污染防治项目,建成一批供排水、“两污”处理等市政工程,惩处了一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州环境质量状况保持“总体稳定、局部改善”的良好态势。
加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我州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先后建立云南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哈巴雪山、碧塔海、纳帕海三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320081公顷,占全州国土总面积的13.4%。同时,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保护区管理机构,对各类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
多年来,我州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目前,自然保护区面积未减少。
认真贯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与县(市)区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细化工作措施。2016年,我州2个国控考核断面(金沙江伏龙桥、澜沧江布村桥)地表水水质优良率100%。
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空气质量多年保持优良,是全省空气质量最好的州市之一。2016年,香格里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361天,其中,优332天,良29天,优良占比100%。
加强重金属及土壤污染防治,争取上级资金5900万元,超额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编制完成《迪庆州近期土壤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同步启动重点行业企业周边土壤质量状况详查。
开展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行动,在全州范围内进行了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共清理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93个,完成全部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出台了《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2016年,全州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0件,罚款125万元。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查处维西鼎鑫矿业、迪庆矿业和神川矿业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法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向社会展示了整治环境污染的决心,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及时有效解决民众环境诉求。2016年,我州共接到投诉案件75起,其中,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11起、来电投诉48起、网络投诉7起、来信投诉6起、来访投诉3起,办结75起,办结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