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记者 李玉芳 通讯员 余丰龙) 7月20日,州人民政府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迪庆州第三批生态文明村的决定》,命名维西县永春乡美光村等73个行政村为“迪庆州第三批生态文明村”,其中,维西县57个,香格里拉市13个,德钦县3个。
《决定》要求,被命名村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努力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长期以来,州委、州政府始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实施“生态立州”战略,把创建生态文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作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的工作实际,突出建设重点,强化责任措施,严格标准,大力实施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城镇、生态文化、生态旅游、生态家园建设,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对强化区域的农村环境保护,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