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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1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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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力谱就平安和谐曲
施学群 饶浩楠 和霖霞
公安民警慰问困难群众。
迪庆公检法司等政法系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现场解答群众疑问,教育群众增强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学法、守法和用法。

近年来,迪庆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目标,始终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严防严打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纷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重头戏”,不断深入推进“平安迪庆”建设,在迪庆高原奏响“平安和谐”曲。

近年来,迪庆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目标,始终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严防严打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纷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重头戏”,不断深入推进“平安迪庆”建设,在迪庆高原奏响“平安和谐”曲。

执法为民奏和弦

今年是迪庆藏族自治州成立60周年,也是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成立60周年的年份。回顾一甲子的历史,迪庆州两级法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为建设平安迪庆,维护社会和谐,促进依法治州进程做出积极贡献。

审判执行新发展

迪庆中院成立以来,经历了迪庆中院与中甸县法院合署办公、分开办公、再次合署办公的过程。1965年,迪庆中院设立审判庭,“文革”期间法院停止审判工作。到1973年后,相继恢复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建制、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等。

1987年迪庆州开始行政审判工作。1989年三县基层法院相继成立执行机构。1990年起全州法院先后设立告诉申诉审判庭,并处理来信来访,依法办理各类再审案件和立案工作。

1996年起,全州法院先后开展声势浩大的执行大会战。积极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惩赖”行动,执行威慑机制成效显著,但执行难问题依然突出。

2000年以来,全州法院围绕发展和稳定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2006年至2011年,全州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执行等案件5786件,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643件,巡回审判率每年基本保持在40%左右,执结执行案件1679件,执行标的26925.8万元。通过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司法救助机制,共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31.97万元。

2016年,迪庆中院建立“迪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州法院建立执行网络查控专用查控室,全部开通使用“总对总”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并拓展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渠道和方式,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00余人次,破解“执行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五年,全州法院全力推进“五个司法”,继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配备便携式移动数字法庭,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依法缓、减、免诉讼费812156.2元,向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45000元。

香格里拉市法院院长李学全说:“边远山区的老百姓打官司成本高,从立案、开庭到领取法律文书往往多次往返于大山之间,为了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讼累,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市人民法院结合藏区群众居住的实际,以远程诉讼服务终端为载体,在各乡镇逐步建设诉讼服务站,让人民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多办事’。”

“老百姓在哪里,我们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这几年我们加大服务力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草原上、雪山脚下,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作为雪域高原上的法官,我们应秉承‘缺氧不缺精神,艰苦不怕吃苦’的精神,把每一件案子办好。”干警谢林说道。

援藏工作助推事业发展

2010年11月,全省法院援藏工作座谈会在迪庆召开,确定全省法院援助迪庆两级法院工作方案,建立援助藏区法院工作长效机制,全州两级法院迎来了跨越发展的最佳时期。2011年,援藏工作正式启动,受援资金530万元,推动人才援助、物资援助、法官干警教育培训等工作取得实效。五年来,省高院在迪庆召开三次援藏工作会议。省高院和各对口支援中院共援助迪庆两级人民法院2161万元,立足藏区实际,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物质装备、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推进迪庆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藏区法院队伍建设“升级版”。在资金援助上,未来三年各援藏法院将计划为迪庆两级法院提供1500余万元的资金援助。

打造高效便捷诉讼平台

在2017年的迪庆“两会”上,袁学红作法院工作报告时说,2016年省高院把迪庆中院确定为民族特色诉讼服务升级改造示范法院。迪庆中院以“全省不落后、藏区走前列”为建设目标,结合地方民族特色,实行一体化建设,在迪庆中院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在基层法院建立“诉讼服务分中心”,在人民法庭建立“诉讼服务站”,在重点乡镇建立“诉讼服务点”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各项服务。

60年来,全州法院顺应改革开放的春风,历经多次改革,队伍规模由小到大,执行能力由弱到强,诉讼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州法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靠双脚行走办案到信息化统一指挥办案,靠人力追踪被执行人到实行一体化建设,在迪庆中院建立“迪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从无房无经费保障到有经费保障和综合办公大楼的建成。目前,全州有政法编制干警189人、工勤编制干警18人、入额法官67人。法官干警在各自岗位上尽心履职,积极创先争优,涌现出一批批优秀人才。2006年至2016年,全州法院受国家级表彰的先进集体3个、省级23个、州级11个、县级7个;受国家级表彰的先进个人4人、省级26人、州级23人、县级17人。

责任在肩护正义

1956年2月,迪庆州及各县陆续成立人民检察院。61年来,经过几代检察人的艰苦创业,迪庆检察职能机构实现从小到大、从无到有,逐步健全和完善的过程。一代又一代的检察机关工作者履职尽责,严格落实社会维稳、治安综合治理、人民监督工作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完善机构建设

1956年,迪庆州及各县陆续成立人民检察院。“文革”时期州、县检察机构被撤销。1979年,州两级检察机关正式挂牌办公,并设立检察委员会,依法有序开展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反贪污贿赂、预防职务犯罪、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社会维稳及治安综合治理、人民监督工作等检察业务工作。

2007年,州检察院设有办公室、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职务犯罪预防处等14个机构。到2017年,共设立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处、刑事执行检察局、职务犯罪预防局、民事行政检察处、信息技术处、公诉处等20个机构,检察院机构不断完善。

近5年来,州检察院着力构建经费保障、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后勤服务“四位一体”的检务保障格局,全州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标准全面落实,“两房”建设全部投入使用,视频会议及远程审讯系统、网络信任体系及网上办公、办案和执法业绩档案等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固定资产实现规范化管理,检务保障总体水平不断提高。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986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禁毒斗争、除“六害”斗争和“扫黄打非”工作,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公民的法律意识。

2012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法治迪庆、平安迪庆建设;成功举办四省毗邻藏区检察院联席会议,并建立滇藏川青毗邻地区检察协助机制;落实扶贫措施,先后为扶贫挂钩点解决扶贫资金共计200余万元,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开展国家司法救助58人,发放救助金37.78万元,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了阳光司法的温暖。

近五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75人,依法提起公诉2074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开展警示教育、案例分析、预防调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共发出检察建议110件。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州检察院全面实施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挂职锻炼等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近五年来,全州各级检察机关开展警示教育112次、廉政谈话123人次,违纪处分4人,队伍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委托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10人,定向招录少数民族检察人员22人,65名检察人员到先进发达地区检察院挂职锻炼,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专题教育、学习和培训657人次。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州61名检察人员经选拔成为入额检察官。全州检察机关干部职工总人数从1986年的109人增加至2017年上半年的184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155人,大专学历7人。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1997年4月,州检察院和三县检察院相继获得“平安单位”称号。2006年至2009年,全州两级检察院连续四年被评为“综治维稳先进单位”。2016年,州检察院机关党委被州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近五年来,香格里拉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维西县、德钦县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州检察院、德钦县检察院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全州检察机关被评为文明行业。

推进法治迪庆平安迪庆建设

全州检察机关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依法整治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严惩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腐败犯罪,坚决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完善乡村治理;着力惩治和预防腐败,持续保持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出办案重点,集中力量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工程项目、土地流转、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国企改制、扶贫开发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促进依法行政;严肃查办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等民生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增强预防实效。积极推进法治迪庆、平安迪庆建设。

护航平安迪庆

回眸迪庆公安,走过60年光辉历程。1957年迪庆州公安局成立,下设4个科室,有9个工作人员。1980年,迪庆州公安局改名为迪庆州公安处,一直沿用至1996年,1997年迪庆州公安处更名为迪庆州公安局。到2017年上半年,州公安局已有22个内设机构,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也成立了相对应的业务机构,全州有31个基层派出所,形成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安部门体系。

60年来,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勇于担当,严格落实治安行政执法责任,负责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户口管理等工作,侦办刑事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成为人民信赖的维稳中坚力量,为维护迪庆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多年来,全州各级公安系统坚定不移维护藏区稳定,推进能力建设,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坚持严打整治,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提升群众安全感;加强对盗窃等侵财性案件的侦办力度,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组织开展“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打假”等统一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等行为,着力打击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维护安定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切实加强物流寄递安全管理、危爆物品安全管理;按照州委《关于推进“三村七进一行动工程”平安村建设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平安村建设,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994年以来,结合贩卖假钞、金融诈骗案件日益突出现象,全州各级公安系统着力开展打击行动,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上世纪80年代起,加大毒品犯罪活动打击力度,深入开展禁种禁吸专项斗争。1993年,迪庆拉开禁毒战争的序幕,各级党委、政府坚持 “三禁”并举、堵源截流、标本兼治的方针,组织城市、农村、内部各方面的力量,宣传、防治、打击多管齐下,开展声势浩大的禁毒运动。同时,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有毒大麻禁种、改植工作。通过查缉打击,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户口管理,扎实开展暂住人口专项清查登记、农转非人口户口管理、颁发居民身份证等工作。2006年,开展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以彩色照片为特征,加强居民身份证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居民身份证的信息准确度。

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积极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不断强化治安行政管理,在防范和打击犯罪活动中收到良好的效果,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香格里拉群众丁晓骏说:“过去常常有人上山偷猎山驴、岩羊、麂子等野生动物。近年来,公安机关加强枪支管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现在猎杀野生动物行为少了,社会治安环境也很好。”

2008年以来, 全州各级公安机关把基层基础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村规民约”“社规民约”为抓手,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建塘镇尼史村的卓玛说:“这些年,村民严格遵守‘村规民约’,积极投身平安村建设,公安部门也加大巡逻执法力度,总体上感觉社会治安稳定。”

公安干警蜂先生说:“警察工作的危险性就在于突发事件永远无法预测,但既然从事了这个行业,我们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当人民群众坚强的后盾。”

近10年来,面对严峻的社会维稳形势,全州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勇于担当,战胜和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硬仗,有力维护了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和全州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证明迪庆公安是党委、政府放心,人民信赖的维稳中坚力量。

司法惠民结硕果

1980年,全州30名司法行政干警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从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拉开了迪庆藏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序幕。随着迪庆州司法行政工作的不断加强,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工作职能相继增加,一批批司法行政干警以“缺氧不缺精神”的信念坚守在迪庆的乡村社区,充分发挥着司法行政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职能作用。

1986年,全国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迪庆司法行政机关紧跟全国、全省步伐,从“一五”(1986年—1990年)普法到“七五”(2016年-2020年),通过成立普法领导机构,精心部署每一个普法五年规划,建立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充实普法队伍建设,编订汉、藏、傈僳、彝等民族语言普法材料,深入乡村、社区、学校、机关、单位、寺院、工地、牧场等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仅2017年上半年,以“法律知识七进”活动为依托,在全州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约433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约10万份,受教育人数达10万人次。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消除社会压力的重要手段,对维护社会稳定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全州搭建“大调解”格局,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23个,调解员1538名,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室186个。通过不断推行“4+1”工作模式,建立“以案定补”机制,成立迪庆州人民调解员协会,建立健全周边地区人民调解联防联调工作机制,组建交通事故纠纷、医疗事故纠纷、劳资劳务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采取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做到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理。近五年来,共调解矛盾纠纷16692件,调解成功16218件,调解成功率达97%,防止群体性上访76起,涉及人数11229人,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狠抓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着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目前,全州共有11家律师事务所33名执业律师,设立3个公证处;争取并引进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机构在迪庆设立司法鉴定工作站;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41个,联络点185个,选聘联络员61名;实施以“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为内容的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工程,在全州搭建起法律服务网络和服务平台。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职责法制化”的改革思路,采取面对面集中教育和特殊人群劳动就业指导、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推行手机定位监控以及成立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帮教示范基地等措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规范,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违法犯罪。

认真组织开展迪庆州司法考试考务工作,推行国家司法考试考生全程网络化报名,认真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审核、发证备案工作,自2002年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以来,迪庆州已有306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基本解决了迪庆州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人才储备匮乏的实际问题。

矢志保护生态 甘当森林卫士

迪庆州森林公安局从无到有,从小到大。32年来,广大森林公安干警肩负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保障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顺利推进的重大任务,积极主动投入到守卫绿色的战役中。

迪庆州森林公安科成立于1985年8月15日,当时人员编制7人,机构设在州林业局,实行林业、公安双重领导体制。1998年,州林业公安科改建为州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2000年,州委常委会决定成立正处级森林公安局。2001年,明确州森林公安局是主管全州森林公安工作的州人民政府直属机构,设办公室、政工科、法制科和刑侦队,人员编制20名。

2014年,州森林公安机关落实“立足队伍建设、夯实基础工作、践行生态立州”的基本工作思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代号为“2014天网”、“2014利剑”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制定出台《迪庆州林业部门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扩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的战果。针对近年来日益突出的砍伐松树、香柏树、黄杨木等违法行为,我州森林公安局联合地方林场、派出所,在全州多地设立木材检查站,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无证运输木材、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或产品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2016年至2017年上半年,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滇绿’专项严打整治、湿地和自然保护区整治、“净网行动”、“缉枪治爆”、“无火清明武装巡护”、“2017利剑行动”、“堵截一号”等严打专项行动,成功破获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有力打击了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为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森林生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32年来,一代代迪庆森林公安民警跋山涉水、踏冰卧雪、栉风沐雨,洒热血、献青春,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以林为业,以警为荣”的无悔诺言。涌现出余德明、陶泽、斯那峻顶等无数坚守岗位、无私奉献青春年华的优秀民警、“十佳民警”,涌现出一批批优秀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和丛智、鲍家庚两位基层局的领导甚至把生命献给了森林公安事业。“我们森林公安干警常常要进林区检查巡逻,进村入户宣传有关森林资源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侦破森林刑事案件和森林治安案件,有时一个多月回不了家。在森林中取证、带嫌犯指认现场时会遇到很多困难,但大家都相互团结、共同克服、无怨无悔。”州森林公安局干警毛雪艳说道。

随着社会的发展,迪庆州森林公安从优待警到全面纳入国家政府专项编制管理,正规化建设稳步推进,基础设施、信息化和警用装备等建设不断加速,警务保障能力得到有效提高,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中组织机构健全,执法经验逐年积累,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建立起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的森林公安队伍。

历经多次改革,迪庆州森林公安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队伍规模由小到大,执法能力由弱到强,职责任务由单一到全面化:从州级林业公安科、县级林业公安股,无房无经费保障到如今的州级、县(市)级森林公安局,有经费保障和综合办公大楼,有10个森林派出所,共有警力128人。全州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发展进步。

数字统计显示,32年来,迪庆森林公安系统不断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警务信息化建设以及森林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共办理涉林、破坏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853起,林业行政案件8522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和违法当事人13235人,收缴野生动植物制品950件(只),收缴枪支598支、子弹5300余发,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大麻3025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超14亿元。全州森林生态资源安全逐步好转,基本实现人民安居乐业、林区治安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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