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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2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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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

本报讯(记者 何维龙) 8月25日起,根据国家、省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有关要求,我州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目前,全州已完成对州医院实行一类价收费,州藏医院、德钦县医院、维西县医院实行二类价收费,各乡镇卫生院和各县(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实行三类价收费。

8月23日上午,州发改委、卫计委、财政局、法制办和社保、医保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督导检查小组,对州医院、藏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准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小组认真听取两家医院前期准备工作,要求两家医院认真做好此次调整价格项目的公示,通过张贴纸质材料以及电子屏幕播放形式,做好宣传,并在8月25日按时执行新价格。

据悉,此次调整价格具体措施为: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三个渠道进行补偿,原则上财政补助10%,通过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弥补80%,医院通过降低运行成本自行消化10%。本次调价按照体现劳务价值、降低设备、结构调整、升降搭配原则,兼顾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提高47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涉及护理、诊查类、会诊类、抢救类、注射类、手术类、床位费及中医等;同步降低26项利用大型仪器设备开展的检查类项目价格。对城镇贫困人群和农村特困人群,免收挂号费和诊查费,减半收取床位费。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人社医保部门同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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