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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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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公办教师的工资
○潘国宁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教师这一职业自古有之,历史悠久。在古代由私人主办的学校称为私塾,而由政府主办的学校称为官学。官学又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系统。在官学中任教的老师相当于今天所说的公办教师,属于有政府编制的工作人员。

汉代中央官学教师每个月的工资为粮食60斛,1斛粮食大约相当于今天的27市斤,即每月可领粮1620斤。到了东汉,中央官学教师的工资有所提高,每月可领粮70斛,约为1890斤。与中央官学教师相比,在地方任教的老师的工资要少很多,据《汉仪》记载,在地方官学任教的老师每月工资不到13斛粮食,即350斤左右。

宋朝在中央官学任教的老师有不同的职别,从高到低设有博士、学正、学录等。博士每月的工资为20贯钱左右,学正约18贯钱,学录约17贯钱。依据著名历史学家黄仁宇在《中国大历史》中的换算公式:1两黄金=10两银=10贯,宋朝中央官学老师的工资大约为每月17-20两白银。而宋代下层人户一个月最多收入为3贯,即3两白银,可见宋朝中央官学老师的工资与普通人家相比还是不错的。

元朝官学教师的职别有:博士、助教、教授、学正、学录、教谕等。中央官学的博士每月工资合银约26两6钱5分,同时可领粮二石五斗约250斤;助教和教授每月工资为20两,可领粮200斤;学录每月工资为11两3钱5分,同时可领粮50斤。教师之间的工资已经拉开了档次。相比之下,在地方官学任职的老师工资很低,教授每月工资合银约5两,同时可领粮五石,约500斤;学正工资为每月3两,粮300斤;教谕的工资每月只有1两5钱,粮150斤。

明朝教师的工资以粮进行计量,例如明朝洪武二十五年规定,在地方官学任教的教师工资为:教授每月粮食5石,约500斤;学正和教谕每月粮食3石,约300斤。但在发工资的时候发一定比例的粮食,其余折成钱下发。这样一来米钱比价的变化就会影响教师生活。

到了清朝,在地方官学任教的老师中,教授的年薪是白银45两,合每月3.75两;学正、教谕的年薪为白银40两,合每月3.33两,都不再发放粮食。据《清会典》记载,康熙到乾隆年间一两白银大约可购粮150斤,按此计算,在地方官学任职的老师的工资依旧没有多少改善。

看来在古代调往中央官学是在地方任教的公办老师的奋斗目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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