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5月,迪庆全境和平解放。1957年9月13日,迪庆藏族自治州成立。6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迪庆各级党委、政府的团结带领下,迪庆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迪庆各族群众在党的阳光雨露滋润下,实现了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教育政策暖人心
2007年3月1日起,我州先后实施的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费营养餐、农村集中办学、迪庆州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等一系列教育惠民工程,目前已覆盖了农村及城市低保在校学生,从根本上解决了雪域高原适龄儿童、青少年因贫失学、辍学,因学致贫、因学返贫等问题。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又对学前2年、义务教育9年、普通高中3年实行免费教育,将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也扩大到学前两年。实施中小学生营养餐计划,辖区内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含高中)农村户籍在校学生和城镇户籍特困(低保家庭)在校生,从2011年的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现在的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200天计算……这些惠民政策的实施让藏区农牧民切实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温暖。
香格里拉市政府从2007年9月开始至今,每年安排30万元,用于当年考入(二本以上)的农村家庭、城镇低保学生。从2016年开始,资助所有就读州外的农村家庭、城镇低保大学生资助5000元。
实施生源地学生助学贷款,从2009年开始,对州内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农村及城镇贫困家庭学生实施助学贷款政策,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每个学生每年可以申请8000元生源地贷款。
医疗保险解民忧
自治州成立60年来,我州狠抓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卫生改革,加强人才培养,看病就医条件不断改善,新农合保障作用日益显现,各族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新农合筹资额从2010年底的140元提高到2016年的540元,参合率99.75%,基本实现全覆盖。报销补偿比例逐年提高,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5万元。
2015年开始建立州级统筹的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人均筹资20元,对因重大疾病个人承担医药费用较大的患者,实施第二次报销,最高支付限额达15万元。通过新农合政策及大病补偿政策的实施,极大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高原各族农牧民群众真正实现了少得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有力缓解农牧民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
新农保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后的又一大惠农政策。迪庆州从2009年底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以来,目前60岁以上农村老人享受到了每人每月75元的基本养老保金,实现了普通老百姓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促进了藏区的和谐稳定。
群众实现安居梦
“十二五”以来,我州把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作为一项关系群众的发展工程、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来抓,截至2016年底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房2.7万套,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4.2万户。使高原农牧民群众,城镇低收入家庭实现了“居者有其屋、居者有好屋”的梦想。在党的惠民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迪庆各族群众不仅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还激发了增收致富的欲望,“等、靠、要”的思想观念得到了改变,广大农牧民群众主动学文化、学技术,谋跨越、奔小康、求发展的愿望更加强烈。迪庆各族群众将继续传承和弘扬艰苦奋斗、务实担当、锐意进取、自强不息、和谐包容的迪庆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