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施学群 实习生 饶浩楠) 10月11日,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二届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为12名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任证书。州人民法院院长袁学红主持仪式。
袁学红指出,聘请特约监督员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司法监督,实现公正与效率,促进司法和谐的重要举措,是畅通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推动法院工作良性有序发展的一项工作制度。
袁学红强调,特约监督员要充分认识强化司法廉政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希望特约监督员在今后工作中加大对迪庆中院的监督工作力度,本着关心爱护审判工作、法院队伍建设的高度责任感,多提宝贵意见建议,使法院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法院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更新观念,强化干警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监督员的外部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和自我监督,确保司法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袁学红代表院党组承诺,将认真接受特约监督员的监督、社会各界的监督,带领全院干警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使法院各项工作实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此次聘请的杨万生、达瓦卓玛等12名特约监督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公检法司、非公经济、群团组织等行业工作人员,他们将通过列席相关会议、旁听案件庭审、参与见证执行、参加专项检查和深化民意沟通等方式,对法院在执行法律法规、遵守廉政制度和工作制度以及审判质量、审判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
聘任仪式上,宣读了聘任决定、《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制度》《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特约监督员意见建议工作制度》,明确了特约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履职方式,为扎实做好特约监督员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