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检察工作
2017年检察工作
2017年,全州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系列会议、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紧紧围绕全州跨越发展与长治久安,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狠抓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新成效。
一、充分履职,服务大局,全力维护藏区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2人,依法提起公诉274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积极参加“打击整治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打黑除恶”、“缉枪治爆”等各类专项行动。依法对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22件44人,不起诉28件47人。
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9件20人,移送审查起诉19件20人。始终把查办民生领域和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重点,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大对重大工程项目预防工作。
着力推进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份。扎实开展检察环节综合治理。
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共受理各类控告、申诉、举报及情况反映35批次78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发放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金11.5万元。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二、强化监督,规范司法,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工作。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加强案件质量管理。
三、强基固本,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检务保障更加有力。“智慧检务”建设不断加强。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四、强化管理,从严治检,坚持不懈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新推进制度建设。
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全州检察工作总体思路:
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省、州党代会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的安排部署,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过硬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司法规范化建设为保障,加强检察监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服务平安迪庆、法治迪庆建设,为迪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维护藏区和谐稳定。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办案质量,不断强化法律监督。
三、完善体制机制,巩固改革成果,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四、强化规范管理,夯实发展根基,切实加强队伍及基层基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