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 焦
2017年工作成效
2017年工作成效
一年来,州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和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攻坚深度贫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之年。州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职行权,监督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公正司法,为全面推进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建设,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立法工作,努力实现良法善治
加强立法工作,在提高立法质量上力求新进展
加强立法工作,在提高立法质量上力求新进展
根据改革发展稳定需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坚持重要立法项目、立法中的重大事项向州委请示报告,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对接,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意见征询,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发挥立法在社会价值取向方面的引领推动作用。
认真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继续审议《迪庆藏族自治州发展藏医药条例》,开展《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城市管理条例》二审工作,修订《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继续推进《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办法(试行)》的制定和《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工作规定》的修订,制定《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试行)》。
深入开展监督工作,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改进监督工作,在增强监督实效上谋求新突破
改进监督工作,在增强监督实效上谋求新突破
坚持选好角度、掌握尺度、把握力度,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积极探索人大监督新方式、新途径,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推进“一府一委两院”各项工作。围绕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上年度州本级财政决算、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以及2018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在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功能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州人大常委会与州发改委、州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网工作。审议全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推动转型升级和改革攻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开展对全州学前教育、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道路交通安全等议题的调研,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审议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年度云南环保世纪行香格里拉活动,为打造全国藏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持续发力。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加强人事任免工作
规范权力运行,在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上取得新成效
规范权力运行,在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上取得新成效
围绕州委决策部署,适时对事关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决议决定,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加大对人大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推动区域内重大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完善任免工作制度和程序,组织好新当选和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形成自觉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意识。加强人大任命干部任后监督,推动国家工作人员依法高效履职。
不断深化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深化代表工作,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上实现新提升
深化代表工作,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上实现新提升
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充分发挥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列席常委会会议,不断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途径。及时向代表通报全州重大工作和常委会工作情况,定期为代表寄送资料,保障代表知情知政的权利。继续推进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基层州人大代表到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加大督办力度,开展对上年度B类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着眼全州工作大局,精心组织部分省、州人大代表视察,认真收集并着力解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鼓励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提升自身建设水平
五、积极主动作为,在加强自身建设上迈出新步伐
五、积极主动作为,在加强自身建设上迈出新步伐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信仰,树立“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注重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教育引导人大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努力提高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的本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大与省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衔接力度,积极争取更大支持,加强对县乡人大的联系指导,切实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