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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1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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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要保护利用好农耕文化遗产
⦾ 胡勇俊

农耕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根,在文明价值上具有重大传承意义。在经济发展浪潮中,中国农耕文化又在扮演着发展乡村旅游、创新农村农业发展道路的角色。目前,省内很多农耕文化遗产地,利用农耕文化,对推进乡村经济发展、乡土文化传承、社会和谐、生态建设协调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然而,一些地方把保护传承农耕文明和利用农耕文化发展经济混为一谈,在对农耕文化遗产进行大肆改造之后,就把它当成经济发展的平台,利用这些资源优势,直接以农家乐和乡村旅游来实现经济收入。这些大肆扩张的农耕文化旅游产业,走入了装扮景点、开门招商等同质化的误区,让这些农耕文化遗产一方面沦为生财的道具,一方面又在其本质上遭受不合理、不合法的“革新改造”,让农耕文化遗产本色已失,乡村的原始家底也被掏空。

农耕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潜在的宝贵资源,呵护和守护好农耕文化遗产的底色,守住传统文化的“根”,不单是永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历史赋予的责任担当。只要基于农耕文化遗产开辟的致富道路,就必须保护好农耕文化遗产,留住农耕文化遗产的原始本色不变,才能永续利用和创新发展。

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既是重大历史机遇,也是重大时代命题,是我们必须完成的新时代答卷。因此,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有必要摈弃重发展、轻保护的做法,真正把农耕文化遗产保护好,保住底色、留好家底,才能让富有高原特色的农耕文化遗产成为云南的底色,演绎成全省乡村振兴的不竭资源和永续前进的“动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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