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和建芸) 近日,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联合省环保厅组成的第二督导检查组到迪庆有色公司核实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督转〔2018〕11号)办理情况。
督导检查组一行冒雨赴群众反映的“矿山开采对水源和高寒山地牧场有破坏”的环境问题现场检查核实,并到普朗铜矿尾矿库、3号大沟塌陷区等生产现场,对普朗铜矿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面了解普朗铜矿采、选工艺和矿区生产、生活用水综合循环利用及环境恢复治理情况。通过全面了解,督导检查组对迪庆有色公司环保工作给予肯定,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督导检查组要求,就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要立行立改,及时上报办理情况,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要搜集规范整理好项目建设和试生产工作中相关资料和记录,并从环保措施落实、生产工艺等方面进一步做好宣传,努力赢得周边村组的理解和支持,构建和谐的“企地关系”。
据悉,为加强对投诉举报问题的查处,边督边改,根据云南省迎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机制,6月11日起,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同步开展督导检查。对查办不力、阴奉阳违、弄虚作假,以及“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按规定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