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技术对新闻业产生强大冲击的当下,新闻业竞争日趋激烈。有些媒体在报道新闻时,为追逐利益和轰动效果大肆炒作,造成社会责任缺失,导致新闻职业道德失范,大众媒体公信力下降。甚至有个别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为了追求点击率、曝光率,忽视自身应承担的媒体责任,在报道新闻时采用夸大新闻,或用噱头博关注,以至于推出假新闻等,严重影响了媒体的公信力。当这种行为被约束时,这些媒体平台打出了新闻自由的口号,以此为借口粉饰自己的行为。其实,真正的新闻自由是在媒体从业人员恪守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新闻自由是相对的,是在不违背法律、社会道德、职业道德等法规、原则之下的自由。新闻自由与媒体责任并不是对立矛盾的,因此如何理解媒体责任与新闻自由的关系,让新闻从业人员在享受新闻自由的同时担负媒体责任,对提升媒体的公信力,促进社会健康发展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基于对新闻自由与媒体责任二者的探讨,来明确二者之间的关系和良好发展途径。利用新闻自由的权利,履行媒体的社会责任,实现二者的平衡发展,推动新闻和媒体事业的良好发展。
一、新闻自由下媒体责任的失衡
(一)违背新闻真实性原则
客观的真实性是媒体传播的生命与灵魂,这是媒体早已形成的共识,是必须坚持的一个根本原则。众所周知,新闻就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所以,媒体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必须坚持新闻的真实性。近年来,博人眼球的假新闻不断出现,如九江市浔阳区发生地震事件,引起了大众恐慌;上海姑娘逃离江西农村事件让贫富问题再次引起了社会讨论,不利于社会稳定;女员工每日排队吻老板的新闻看图说话,对当事企业和员工都造成了名誉损害,发视频的女员工甚至被舆论逼辞职。在这些假新闻的传播中,各大官方媒体均没有将新闻内容进行审核就参与传播,违背了新闻的真实性,给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二)侵犯公民隐私权和名誉权
诽谤、侮辱和宣扬他人隐私的行为都是我国法律明文禁止的。随着当前现代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大众传播技术手段日益先进,新闻自由和隐私权的矛盾日渐突出,有的甚至造成新闻侵权。在隐私权方面最为典型的就是明星。方舟子正式起诉前央视著名主持人崔永元侵害其名誉;朱莉·加耶以“侵犯个人隐私”、“损害私人名誉”为由,起诉法国销量第一的八卦杂志《更近》等事件中,媒体没有承担出应有的责任,在新闻报道上为了追求利益而对被报道者的正当权益造成了伤害,在此过程中对媒体的公信力也造成了损害,偏离了社会责任。
(三)降低道德底线
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通过人们的自律或通过一定的舆论监督对社会生活起约束作用,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当前,我国的媒体面对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他们重视收视率、阅读性、购买力有情可原。但是,在重视这些的同时,绝不能忘记媒体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如何坚守真实原则,把握道德底线,是我国媒体在社会转型期必须面对的社会责任。在我国,媒体是为人民服务的,媒体如何运转,关键要把握好更好地为公众服务这个最终目的。
然而,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部分新闻工作者以权谋私,违背了职业道德。比如,2011年7月,《西部时报》记者李静未经报社同意,私自前往甘肃省合水县进行所谓“采访”,期间以青兰高速合水段建设征地补偿标准过低为由,煽动当地群众与政府及施工单位对抗,策划并炮制负面报道,敲诈合水县政府13万元。新闻工作者凭借新闻权威参与经济敲诈,造成了对方经济损失,也给新闻业带来了较坏的社会影响。媒体需要对自己的社会责任重新定位和思考,新闻报道必须要符合伦理道德,这也是媒体维护自身形象的需要,对社会关系的调节也起着正确的导向作用。
二、新闻自由下媒体责任的完善
(一)完善媒体监管力度
媒体行业作为一个对新闻信息进行传递的行业,其担负着对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的职责。与此同时,要更好的履行其责任,也需要加深对自身的监督,这种监督包括行业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建立严格的采编流程规范和追责制度。一个新闻作品从选题到采访、成稿、制作播出,各个环节都要有具体人员和分管负责人严格把关。新闻稿件播发以后,如果出现什么问题,必定严厉追究相关采编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建立完善的新闻审核签发机制。批评性的新闻作品往往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和关系,倘若处理不好可能会带来一些后续的麻烦;如果考虑过多、关系照顾过度,又会影响新闻的播发,工作难以开展。所以,需要建立完善的审核签发制度来巧妙适度地处理这个问题。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为了鼓励新闻从业者的积极性,媒体均设有激励机制,但是在不同岗位考核激励机制应该各有不同,比如,舆论监督岗位的特点主要有采访成本高、内容繁琐、发稿难、善后事情多等,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付出的耐心和精力更多。正是由于舆论监督岗位的特殊性,所以媒体的考核机制必须要向这些工作人员倾斜。
(二)加强行业自律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更多的经济诱惑,我国媒体要健康发展,首先要加强行业自律。媒体自律指媒体及从业人员进行自我限制和自我约束,媒体自律要求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实践中恪守职业道德,在行使新闻自由权利的同时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随着网络新闻平台的快速发展,新闻行业的准入门槛降低,不再像传统媒体时期,由专业新闻人才通过考核准入,一定程度上能保证新闻行业人员的专业性。网络新闻的从业人员从专业上、劳动聘用上会造成从业人员的责任感降低,加大了从业人员的流动性,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行业自律性。这就要求媒体加大力度,整顿新闻队伍,防止腐败现象对行业的侵蚀。媒体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遵纪守法,增强抗腐败、抗干扰的能力;媒体还要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
(三)媒体从业人员素质提升
在新闻媒体的职业素质方面,新闻记者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要加强新闻媒体的自律,拒绝新闻作假、有偿新闻等不道德行为。从业者的素质直接影响到这一行业的发展。只有每个从业人员都严于律己,遵守规则,才能营造出积极向上的健康的行业氛围,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从而促进整个媒体的良性发展,成就更负责任的媒体。
此外,还应要求媒体从业人员具有人文关怀的精神。人文关怀是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被报道对象恰当的关怀。在我国经济日益发展的今日,媒体获得了较大的自由,并充当了为大众提供真实有价值信息的角色。我们不否认媒体的竞争日益激烈,媒体要想获得发展,就必须标新立异、推陈出新。但是无论怎么做,都不能丧失基本道德和原则,以假新闻欺骗受众。我们要加强新闻立法和制度建设,使新闻工作切实做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总之,权利与责任是统一的,媒体在享受新闻自由这项权利的同时,必须切实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如果媒体滥用新闻自由,最终必然会伤害到新闻自由本身。在新闻传播中,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应当肩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把传播先进思想、引导社会进步放到重要的位置。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升媒体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媒体也能从中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进而增强媒体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从而实现媒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良性互动。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媒体更应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正确引导舆论,发挥好舆论监督的功能,做好时代的守望者和把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