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二年香格里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0-08 16:36:06

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快我县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文)、《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文)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第二批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批准招考的香格里拉县各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对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且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符合报考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0 月15 日——1994年10 月 15 日之间出生的人员;

4、具有所报考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等);

5、限香格里拉县户籍,部分岗位放宽到县外户籍。婚迁至香格里拉县户籍的落户必须满一年方可报考(即2011年10 月 15日前落香格里拉户籍的)。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12年(含2012年以前)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高校(中专)学生、现役军人、近两年内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近两年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招聘前,属于以上几种情形的考生,一经查实,都将取消其招聘资格,如果在笔试后发现,由下一名顺延递补。如有上述人员报名,请及时向香格里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监督部门反映。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

根据(迪人社[2012]4号)《关于下达2012年度增人计划的通知》,拟招聘事业人员129名。(具体岗位祥见附表)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一人一户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与父母关系证明及父母户口簿)。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6个月内)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2张(背后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考生报名需提供以上所有材料,缺任何一项都将不予报名。

(二)报名岗位要求:

1、每个考生根据专业、岗位、学历等条件要求,一个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时允许相近专业的考生报考,考生所学专业是否为相近专业,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毕业证上的专业结合岗位专业需求以及考生毕业证上的专业与岗位匹配性确定(考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教育、卫生系统、乡(镇)等部分岗位,实行同类(学历要求相同,专业要求相同、相近)岗位归并统一报名。

3、各乡(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不得低于五年;县级事业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不得低于八年;卫生系统最低工作年限不到低于八年,教育系统由主管部门根据各岗位特点及所在地实际规定相应的最低工作年限按原要求执行,考生一经聘用,在所报岗位上必须满所规定的工作年限。

(三)报名方式:考生可以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但必须持报名所需材料,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在学历、专业要求上只要一项不符合的,均视为无效。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招聘单位要积极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如符合条件却被用人单位拒绝的,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监督部门反映。

(四)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5日—10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30,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①报考乡(镇)政府、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林业局的考生于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16日报名(两天)。

②报考教育系统的考生于2012年10月17日至2012年10月18日报名(两天)。

③报考卫生系统的考生于2012年10月19日至2012年10月20日报名(两天)。

(五)报名地点:香格里拉县长征路新华酒店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六)考试费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交纳50元笔试考务费;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须另交纳50元面试考务费。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免报名费用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七)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  2012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凭身份证到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当场核对内容,一律不予代领,对限期内不来领取《准考证》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对《准考证》与身份证内容不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八)报名咨询电话: 0887—8222722。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5%,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5%。

(一)笔试

1、开考方式及要求: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不得低于1:2;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下的岗位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无法调整、归并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及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第四天( 2012年10月24日)进行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公告发布后在要求期限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2、笔试考试内容以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为主。笔试参考书目为《2012中公版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李永新主编;考试用书不统一提供,请自行到迪庆顺腾香格里拉读书城购买。购书咨询电话:13988758779,15284559779。笔试试题为标准化试题(即客观题),以百分制计算。

 3、笔试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进行。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对州内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个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笔试加分照顾,笔试加分政策根据《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5、笔试结束后由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按考试总体成绩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以考察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为主,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在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不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以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为面试人员),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与后续招聘工作;面试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部分岗位不足面试比例的,根据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三天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违纪人员);

3、面试按照《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面试(或实作)实施暂行办法》(迪人﹝2004﹞14号)的要求,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教育、卫生系统岗位面试由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分别拟定方案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其它岗位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4、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试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65%,面试成绩占35%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

七、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综合成绩,按不同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总成绩高分者优先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3月修订)》执行,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以报考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及分配聘用

1、公示: 在监督组监督下每个环节进行张榜公示。笔试成绩公示第一榜;参加面试人员公示第二榜;参加体检人员公示第三榜;拟招聘人员公示第四榜。每榜按规定公示满7个工作日。

2、分配聘用: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统一分配聘用。其中:教育、卫生系统归并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分别由县教育局、卫生局统一抽签分配;乡(镇)归并岗位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抽签分配;其余未归并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聘用。最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新招聘工作人员须按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最低工作年限的聘用合同。聘用手续按《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云人[2000]42号)、《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云人[2002]7号)、《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试行办法》(云人[200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九、招聘纪律

1、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认真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通知考生笔试、面试、体检及其它事宜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招聘工作由人大、政协、纪委监察等部门组成监督组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从事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制度。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秘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及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招聘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

3、本公告由香格里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自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dq.xxgk.yn.gov.cn/ 

迪庆州人民政府网:http:// www .diqing .gov .cn

咨询电话:0887—8222722(香格里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

   附:《2012年度香格里拉县第二批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下载:岗位表.xls

 

香格里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