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选拔“三方面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 公开选拔公告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09 11:07:13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4〕28号)、《关于认真做好乡(镇)人大政府换届有关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6〕82号文件精神,中共德钦县委组织部决定开展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以下简称“三方面人员”)公开选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要求及程序

(一)选拔职位和条件要求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云南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4]28号)、《云南省公务员调任办法(试行)》(云组发[2016]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云办通[2016]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干部总体情况, 按照切实落实好“每个乡(镇)从三方面人员中择优配备不少于1人”,且必须以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三方面人员”选拔的要求,经请示州委组织部,现结合我县实际,对乡(镇)副乡镇长职位进行公开选拔,招考名额根据报名情况报请县委研究后另行通知。

(二)职位要求

“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三)资格条件(时间计算截止到2016年11月)

1、村干部

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连选连任两届及以上,且目前已当选为村(社区)书记、主任和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1967年12月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大学生村官

一类人员:应当经选举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任职满2年且在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类人员:在村工作满1个聘期、担任过村“两委”成员、离开大学生村官岗位3年以内,目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村官以3年为一个聘期,离开大学生村官岗位截止时间确定为2013年11月。

3、乡镇事业人员

一类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或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0年12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类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担任乡镇事业单位站所负责人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0年12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

乡镇工作和站所长任职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工勤身份的站所负责人可以纳入符合条件人员范围。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从编制在乡镇的在编在岗人员中选拔。

(四)基本程序和方法

1.个人自荐:在广泛宣传政策的基础上,由乡(镇)党委和部门负责组织本乡镇和本部门符合条件人员根据个人意向进行自我推荐,符合条件但本人无意向参加选拔的,个人作出放弃说明。

2.单位推荐: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根据自荐人员的工作实绩及群众满意度,结合自荐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综合各方面意见,集体研究后以乡(镇)党委或县直部门名义进行提名推荐,并将相关情况形成文件报县委组织部。若综合分析评定后认为人选不具备担任领导干部能力的,可根据实际不进行推荐,乡(镇)和部门不予推荐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资格审核(报名):报名点设在县委组织部(6楼2号会议室)。报名者填写《德钦县2016年“三方面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推荐表》一式二份及相关材料交报名点审核。自荐报名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按各自部门职能对人选的学历、任职经历、专业技术职称、违法违纪等情况,严格按资格条件进行比对核实,并负责出具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确保参加选拔人员资格条件符合规定。资格审核完成后,在自荐报名人员所在乡(镇)和部门进行公示。(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9日)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9日。过时将不再受理。

资格审核时:

   村干部:出具任命书或相应证明材料、学历证明、身份证;

大学生村官:一类人员出具村(社区)书记、主任或监督委员会主任任命证书或相应证明材料;二类人员出具村官聘请合同、村官解聘文件、村“两委”成员任职文件(含总支书记、副书记、村主任、副主任及“两委”成员)、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文件;

乡镇事业人员:一类人员出具到乡镇工作时间证明(文件依据)、评定职称的相关文件、身份证、学历证明;二类人员出具到乡镇工作时间证明(文件依据)、任站所负责人相关文件、身份证、学历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报名人员提交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灰白浅底照片3张,电子版1张,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推荐表与组织部干部科联系后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12月12日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准考证。

4.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委托相关考试机构进行命题。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张榜公布,(公布进入面试人选及其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3日  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县行政大楼会议中心

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委托相关考试机构进行,具体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作风、干事创业思路、思维敏捷度、岗位匹配度等方面具体情况。在直观了解基础上,按结构化面试分值构成进行量化打分。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当场公布。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规定取足名额,产生正式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2016年12月14日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县行政大楼会议中心

5.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的综合成绩,按照2:1比列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县委组织部派出干部考察组,采取谈话了解与延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候选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深入考察,得出考察结论。进入考察程序后,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任职情形经查核情况属实的,取消任用资格。(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0日)

6.体检: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结果1:1的比例组织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提交上会研究资格,按成绩排名进行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县医院

7.任用程序。体检结束后,组织部部务会综合各方面情况后,将正式推荐人选提请县委常委会进行研究,经无记名票决后报州委组织部审批,确定最终选拔人员。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相关程序规定进行提名,参加乡(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经选举当选副乡镇长的,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公务员登记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根据(云组通[2016]82号)要求,当选后一个任期内一般不得调离。为便于选拔后的管理及工作开展,选拔人选拟以异地交流使用为原则进行统一调配使用。

二、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考试的政策咨询及解答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负责解释。

(三)符合条件的优秀“三方面人员”经选拔进入乡(镇)班子的,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拒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选拔任用资格。

(四)具体岗位分配需根据各乡镇人员调整需要,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和确定。

中共德钦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0887-8414442

  

中共德钦县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2日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