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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两院工作报告(全文)
2009年04月12日 18:05   香格里拉网     【 】 【收藏】 【打印

2009年主要工作安排

2009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关键的一年。全州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州委六届六次全会和本次人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着力保障迪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为迪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为反腐倡廉建设发挥应有作用。按照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办案原则,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危害能源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等专项行动,继续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大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力度,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第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把握逮捕、起诉条件,对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及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办案方式,积极探索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加强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加州委组织开展的千名干部送法进村(寺)促和谐活动,全州检察机关45%的干警深入村(寺),积极宣传法律,促进和谐。

第三,更加关注和保障民生。依法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犯罪。强化对涉及劳动争议、保险纠纷、补贴救助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权益的司法保护。继续探索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实行救助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深化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体现司法为民。

第四,全面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水平,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刑讯逼供以及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案件的监督;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防止放纵犯罪和冤枉无辜。进一步加大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力度,探索开展对民事判决执行活动的监督,切实纠正裁判不公等问题。加强对超期羁押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的监督,促进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纯洁司法队伍,确保廉洁执法。

第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加强检察专门人才培养,提高检察队伍素质。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集中整治队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保障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目标,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认真解决基层检察院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高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打牢检察工作的基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州检察机关决心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更加积极地争取人大的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坚定信心,努力拼搏,为把迪庆建成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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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赵德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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