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迪庆州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等三个法规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县委,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委),开发区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州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委):
现将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等三个法规的通知》(云组通[2010]3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1、州、县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按照“三个法规”进行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即知即改。
2、从今年起,州直各有用人权的单位凡是当年有用人行为的,参照《地方党委常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规定和程序,都要开展“一报告两评议”,评议结果要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3、年内,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将在全州范围内,就“三个法规”的学习贯彻情况和本部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中共迪庆州委组织部
2010年5月25日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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