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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2010年07月05日 09:32   香格里拉网     【 】 【收藏】 【打印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州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金小平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十七大对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的一项新的要求。这一新要求,不仅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任务,也为做好整个干部人事工作指明了方向。在迪庆藏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建设迪庆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显得尤为重要。结合干部工作实际,个人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一要树立围绕发展选人用人的导向。迪庆经济社会落后,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要根据我州建设跨越发展示范区的要求,认真落实州委选人用人中“科学发展”的用人标准,大力选拔那些坚持科学发展、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干部,做到围绕发展选人用人,让那些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脱颖而出,创造干事的舞台,真正激发他们干事的热情。

  二要树立围绕稳定选人用人的导向。迪庆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地区,反分裂、反渗透的任务十分艰巨,要围绕我州建设长治久安示范区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州委选人用人中“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加强干部的党性锻炼,牢固树立对党忠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关键时刻能保持清晰的政治头脑,始终与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三要树立凭实绩选人用人的导向。根据迪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选人用人注重实绩,才能引导广大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彻底转变机关作风,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发展合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工作热情一团火,凝心聚力地投入到建设示范区的伟大工程中。

四要树立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群众公认原则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个重要标准,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提高关键在于群众的认可。要认真落实州委选人用人中“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把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选人用人的前提,真正落实好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不断扩大干部工作民主

  一要扩大推荐提名环节中的民主。近年来,在干部推荐提名工作中,为了进一步扩大民主,我们做了积极的探索。一是采取公选的方式提名推荐干部。我州结合2002、2007、2009年开展的三次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共储备了303名县处级后备干部。二是采用公推的办法进行提名推荐。2008年,州纪委监察局统一派驻纪工委,为及时配齐配好纪工委书记,我们对六个纪工委书记职位在全州处级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推荐提名,并实行差额考察。三是通过全委会进行推荐提名。重要领导职位出缺时,采用全委会推荐提名的方式产生人选。2009年州委全委会上,对出缺三个正职(含德钦县委书记)和十一个副职岗位人选行了推荐提名。2010年州委全委会上,又进行了县委书记预备人选的差额推荐提名。这些做法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证明是切实可行的,应该进一步总结完善,并且形成制度坚持下去。

  二要扩大组织考察环节中的民主。干部考察是正确识别、评价干部的关键环节。几年来,我州坚持实行了考察预告、差额考察、延伸考察等制度,坚持同等对待、同一标准,在不同层面、不同范围、不同地域实施考察,通过对多个人选的比较分析,真正把最优秀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做到好中选优。同时,认真落实拟提拔干部个人有关情况报告制度,对于推荐产生的考察人选,都要进行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切实把干部的选拔和监督紧密结合起来,防止出现干部“带病提拔”的现象。

  三要扩大酝酿决定环节中的民主。一是坚持上会前征求意见。凡涉及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人选,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事先征求统战部门、工商联等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双重管理干部,任用之前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的意见;凡进行考察的干部,按照干管权限事先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2007年以来,就考察人选的廉洁自律情况向州、县纪委征求意见共32批544人次(含县处级后备干部考察人选),从2009年3月份开始,对考察对象的廉政情况征求意见范围按照干管权限扩大到检察院和审计等部门。二是坚持党委民主决策制度。实行常委会和全委会票决制,常委会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有关规定,常委会成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坚持表决时常委会成员要超过三分之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才能形成决定的制度。

  四要扩大任职试用环节中的民主。一是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认真执行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凡是被提拔到领导岗位上的干部我们都进行公示。2009年又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内容的通知》,在现有公示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干部基本情况和个人“工作实绩”的内容。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2007年以来,共公示297人次,受理举报反映件8件,都进行了核实,不影响任职。二是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从2003年开始,我们坚持对新提拔的部门副职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组织部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胜任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2007年至今,对97名干部实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没有不适应、不胜任或违法违纪而影响正式任职的。

  三、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配套机制

  一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改革干部的选拔方式,加大干部的竞争性选拔力度。我州通过2002年、2007年和2009年先后三次开展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选拔了26名副处级干部,今年拟公开选拔5名副处级领导干部。2007年州直机关科级干部任免权限下放到各部门党委(党组)后,各部门积极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了推进这项工作,加大州直部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力度,今年拟出台《迪庆州关于实行州级部门(单位)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今后州直部门中层干部凡出现空缺,都要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通过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任用制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录用公务员“凡进必考”制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要建立健全干部交流机制。几年来,我州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认真做好州管干部的交流工作。为了推进这项工作,尤其是加大州直部门中层干部的交流力度,州委已经研究同意,近期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意见》的出台使干部交流工作实现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干部多岗锻炼,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的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三要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和挂职锻炼机制。近年来,我州紧紧围绕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扎实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和挂职锻炼工作。一方面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培训干部。先后组织开展了迪庆—清华“先锋计划”干部培训工程,建立了清华—迪庆远程教育网。据统计,参加“先锋计划”培训的我州县处级以上干部达8357人次。有计划地组织和选派干部到各级党校和其他院校进行政治理论的学习培训。另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注重干部实践锻炼。一是依托滇沪合作,迪昆合作等有利条件,做好干部的挂职锻炼工作。近年来,我州先后选派了194名各级干部,到中央有关部委、沿海发达地区、上海嘉定、宝山以及昆明等地挂职锻炼。二是抽调干部参与中心工作,积累工作经验。有计划有意识的安排优秀年轻后备干部承担一些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州委先后组织开展了“千名干部进村入户促小康”、“千名干部送法进村(寺)促和谐”和“千名干部进村入户促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3000余名党员干部参与这些活动。通过开展这些活动,转变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干群关系,同时也锻炼了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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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和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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