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出惠农新政策,3月1日起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可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省第三人民医院、昆医附一院、昆医附二院、省中医院和解放军昆明总医院6家省级医院,实现及时结报。
据了解,香格里拉县本着方便患者的原则,一直着力简化报销程序,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之前,香格里拉县确定了大理、丽江、昆明等地区的几家医院及医疗机构为定点医疗机构,群众需在垫付治疗费后,持相关证明在两个月内到当地乡镇合管办审核报销。据合管办统计,此类报销比例占到了23.87%。
此次香格里拉县卫生局合管办新实施的新农合政策,使香格里拉县许多群众避免了往返昆明和香格里拉县两地及票据丢失无法报销的麻烦。申请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参合农民必须提交合作医疗证;参合住院病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或由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转诊审批表;新农合管理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记者 和金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