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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迪庆州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报告解读
2010年03月25日 09:49   香格里拉网     【 】 【收藏】 【打印

  提案工作基本情况

  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材料71件,其中全会期间收到68件,会后收到3件,经审查立案69件、占97%;不符合立案标准,作信访处理的2件、占3%。共有162位委员提出提案,委员提案参与率达77%。这些提案内容广泛,涉及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其中,经济建设方面9件,占总数的13%;政治建设方面3件,占总数的4%;文化建设方面10件,占总数的14%;社会建设方面41件,占总数的59%;生态建设方面5件,占总数的7%;党的建设1件,占总数的1%。会议结束后,将立案的69件提案按口分别送交州委督查室和州政府法制办,召开交办会,进行部署后再转交30个承办单位认真办理。2件信访件送州政府信访办。截至10月,全部提案已办复完毕,回复率达100%。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9件(A类),占总数的13%;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47件(B类),占总数的68%;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今后逐步研究解决的10件(C类),占总数的14%,承办单位及时向提案者作了说明。通过反馈,委员对提案办理情况满意的64件,占93%;基本满意的5件,占7%。提案涉及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占81%;委员对提案办理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有3件提案经主席会议审议,确定为重点提案,分别由州政协主席、副主席督办。

  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坚持全局性地位不动摇。常委会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协提案工作,围绕我州“建设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总目标来谋划提案工作,从政协工作全局研究和部署,统筹协调政协各专委和相关部门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工作上有部署,组织上有保障,措施上有要求。3件重点提案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领衔督办,副秘书长和相关专委参与,确保重点提案重点办理。州政协机关和政协参加单位密切协作,积极加强与党委政府联系,主动沟通,协调关系,增强了提案工作整体合力,为政协提案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注重质量,抓基础工作为重点。一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在常委会、全会期间,邀请州委、州政府领导通报我州经济运行情况、社会发展情况和召开协商会等形式,让委员认清形势、明确目标。二是充分利用政协信息简报,选编党和国家出台的大政方针和州委、州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以及和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有关政策,使委员了解州情。三是在全会前发出通知,要求政协委员进行个人走访、调研,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和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突出重点,切实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一是充分发挥提案委与委员和提案承办单位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承办单位与委员的沟通联系。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开好提案交办会,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委员提案,按照交办事项,实事求是,能办的必须办,不能办的要向委员解释清楚;继续坚持“先面商、后答复”的办案制度,反复宣传“面商”制度的重要性,强化对面商工作的认识。

  (四)做好服务,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提案服务部门自身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联系内外、协调各方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在征集提案、审查立案、交办督办、面商协商、表彰先进等各个环节中和基层政协做好服务工作,把提供优质服务贯穿于提案工作始终。

  (五)加大宣传,促进提案工作深入发展。一是向委员提供必要的学习材料,每年均向委员订阅《云南政协报》,使他们了解政协工作新信息。二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把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扩大提案工作的影响。通过迪庆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云南政协报等及时报道优秀提案和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好经验。二是在十届四次会议期间,将《外地优秀提案》材料分组印发,供委员们参考学习。三是在十届四次会议期间,加强与宣传组的协调沟通联系,采访部分政协委员,有针对性地宣传报道,领会提案意图,掌握来龙去脉及其意义,扩大影响。开展以上宣传,对激励委员撰写提案的积极性、争取社会各方面对提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2010年提案工作思路

  (一)深化对提案工作的认识。全体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各界别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高度,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提案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做好提案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主动性,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鼓励各界人士积极参政议政、拓宽社会群体的诉求表达渠道。

  (二)着力提高提案质量。全体委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撰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操作性强的提案。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界别、各人民团体、各专门委员会要发挥自身优势和整体功能,集思广益,提出高质量的集体提案,如把重要的调研成果、大会发言材料、社情民意转化成提案。提案委员会要按照《提案工作条例》,做好提案的审查立案工作。继续做好对优秀提案的评选表彰工作,调动提案者提出高质量提案的积极性。

  (三)狠抓提案办理落实。一是加强同州委、州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的沟通、衔接,精心组织,开好提案交办会。各承办单位要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早安排、早落实。二是加强与承办单位沟通联系。组织政协委员与承办单位召开协商办理座谈会或进行专题调研、现场督办、视察,共同研究解决提案办理中出现的问题,促进落实。三是加强与政协各专委会配合,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重要提案进行联合调研、协同督办,促使解决落实。四是加大领导重点督办力度。精选一批事关全局、影响广泛、建议可行的提案,由政协主席、副主席会同州委、州政府相关领导,深入提案承办单位,调查研究,督促落实提案办理。

  (四)加强提案工作宣传。重视宣传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对政协提案特别是重点提案办理情况的报道力度,不断扩大政协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五)加强提案工作机构自身建设。提案委员会要刻苦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编辑: 鲍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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