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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县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通过州级专家评审
2010年04月23日 08:58   香格里拉网     【 】 【收藏】 【打印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和金莲) 4月21日,香格里拉县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通过州级专家评审。州人大常委会巡视员刘群、州政府巡视员余文元参加评审会。

  据了解,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于2001年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为进一步加强香格里拉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促进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和松赞林寺的合理保护和开发,州、县有关部门于今年1月正式启动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程序,并由香格里拉县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开展了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在规划评审会上,参会单位负责人和州、县部分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的《香格里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组在认真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认为由省规划院编制的《香格里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初审稿,符合《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符合《香格里拉城市总体规划》,保护规划立足香格里拉历史文化价值,较为合理地确定了保护内容、范围。特别是对文物保护、街区风貌、庙宇建筑保护等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保护规划结构合理、内容丰富、编制制作规范。经过与会专家综合评议,同意《香格里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通过州级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组还对进一步完善《香格里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提出意见建议。

  据了解,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历史上曾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军事要地,或者在近现代发生重要历史事件,或者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集中反映地区建筑文化特色、民族特色。目前云南省仅昆明、大理、丽江、建水、巍山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如果申报成功,香格里拉县将成为藏区继拉萨之后的第二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余文元在会上要求,规划编制单位要根据专家、领导提出的具体意见、建议,对《香格里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尽早提交正式的规划成果。州政府、州政协及香格里拉县委、人大、政府等州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应邀参加会议。

(编辑: 鲍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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