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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二套房认定标准出台 非成套住房不算二套房
2010年07月20日 14:39   香格里拉网     【 】 【收藏】 【打印

记者 江洋 摄

  继此前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3部委出台认房又认贷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后,日前,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银监局又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了《关于转发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房认定标准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转发通知》),其中还明确规定了5个方面的具体实施要求。比如,已成年子女拥有的住房数量不计入该家庭住房套数,且非成套住房也不算二套房之列。

  ■ 调控不松

  住建部给各地市长敲警钟

  楼市调控坚定不移

  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哈尔滨出席“2010中国市长论坛”时表示,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今后仍坚决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稳定住房价格。

  面对来自全国各地的70余位市长、副市长,姜伟新称,通过各地方城市的努力,调控政策效果初步显现,但从整个市场来看,观望气息很浓,部分地区担心影响城市收入。还有消费者的观望情绪也较重。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楼市调控政策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调控)政策一旦放松,房价会强力反弹,调控政策毁于一旦,政府也会失信于民。”

  ■ 延伸新闻

  百余城市地价小幅上升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昨日发布的报告显示,今年第二季度,我国105个主要城市地价总体水平呈小幅上升态势,涨幅较上一季度进一步趋缓,其中居住地价增幅下降幅度最大。报告显示,105个主要监测城市地价总体水平为每平方米2756元,环比增长1.52%,同比增长9.29%。

  受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第二季度105个主要监测城市商业、居住、工业用途地价环比增幅较上一季度分别下降了0.36、1.24、0.53个百分点,其中居住地价增幅下降幅度最大。据新华网

  政策1

  成年子女住房

  不算家庭套数

  已成年子女拥有的住房数量算不算在该家庭的住房数量内?《转发通知》中明确指出,认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时,已成年子女拥有的住房数量不计入该家庭住房套数。

  政策2

  非成套住房

  不算作二套房

  有市民担心非成套住房算作二套房。但《转发通知》让这部分市民吃了定心丸。《转发通知》指出,成套住房应当是具备独立的厨房、卫生间、卧室和起居室的住房。因此,非成套住房将不算作二套房,不以二套房的标准执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的政策主要目的是支持不具备成套住房条件的市民改善住房条件。

  政策3

  二套房认定

  程序更加明确

  贷款人受理贷款时,二套住房的认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贷款人通过人民银行全国联网的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人贷款购买成套住房的情况。

  没有购买成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和授权,由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借款人所在城市未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或已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但数据不完全,以及同一城市有多个房屋登记机构但未实施联网管理等特殊原因,导致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政策4

  外地居民无纳税证明算二套房

  《转发通知》中提出,对能提供1年以上购房所在州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建房《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于不能提供1年以上购房所在州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房(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政策5

  抓紧建设房屋信息登记系统

  此外,《转发通知》中也强调,我省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稳定住房价格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今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尽快实现高效快捷方便查询住房信息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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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鲍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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