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出《新农村新家庭计划——西藏和四省藏区优生优育项目工作框架(征求意见稿)》,在项目推广实施的15个县中,我州3个县均被列入。
据悉,开展西藏和四省藏区优生优育项目,目的是贯彻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促进西藏和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稳定、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项目以大力实施西藏和四省藏区落实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探索推进藏区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农牧民社区生殖健康服务示范点和农牧民新家庭建设示范户,辐射带动藏区全面发展,为统筹解决藏区人口问题作出贡献为目标。
据介绍,项目将在“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川滇藏地区人口健康促进项目”前期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藏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水平,满足藏区群众生殖健康服务需求,促进优生优育,提高生命质量,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西藏和四省藏区跨越发展奠定基础。
15个项目实施县分别为四川省甘孜州得荣县、乡城县、稻城县,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德钦县、维西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县、察雅县、左贡县,甘肃省甘南州和青海省玉树州各选3个县。项目周期为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
项目活动主要突出宣传倡导、培养农牧民、基层干部能力建设三个方面,活动框架为“2+1”,即2项基本活动和1项自选活动。2项基本活动是创建农牧民社区生殖健康服务示范点和创建农牧民新家庭建设示范户。1项自选活动为项目县在项目专家组指导下运用参与式方法,选择并确定符合自身实际、可操作的项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