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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民政局关于资助贫困大学生的公告
2010年07月27日 20:40   香格里拉网     【 】 【收藏】 【打印

  按照省福彩中心的有关要求,根据福彩公益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我州困难救助工作实际,为了解决贫困大学生入学难的问题,使贫困大学生能够顺利入学,我局拟对2010年考入二本以上大学或学院的贫困学生给予一次性临时资助,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资助条件

  1、必须是2010年被二本以上学院(学校)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必须持有本州户口;

  3、必须是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或享受城市低保的城镇户口学生或重点优抚对象子女。

  二、资助标准

  父母双方健在的贫困生资助600元;

  父母双方只有一方健在的贫困生资助800元;

  父母双亡的贫困生及重点优抚对象子女资助1000元。

  三、申请资助所需材料

  1、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经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困难资助申请书;

  4、享受城市低保的家庭子女要有《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5、重点优抚对象子女需出示优待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或复印件,即:退伍证等。

  四、办理时间:2010年8月1日—8月30日。

  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请持以上材料限期内自愿到州民政局办理申请手续,过期一律不予办理。

  地址:州人民政府2号办公楼五楼。

  联系电话:8224147、13988712906

  注:本次资助为州民政局福彩公益金一次性临时资助,与其他部门的资助无关,还望其他部门酌情给予资助。

迪庆州民政局

2010年7月28日

(编辑: 鲍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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