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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将在9月1日启动
2010年08月17日 20:13   香格里拉网     【 】 【收藏】 【打印

  香格里拉网讯(实习记者 李晓翠)记者从8月16日召开的我州统战系统传达州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暨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动员部署会议上了解到,9月1日,我州将在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月光广场启动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

  据了解,为努力构建平安和谐藏区,总结推广民族团结经验、宣传《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进一步推动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创新发展,今年我州的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重点体现六个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同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迪庆的成功实践相结合,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党的民族政策的无比正确和强大生命力,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目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是迪庆各族人民生命线的观念,从而在本职岗位上自觉做民族团结的带头人;同深化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相结合,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复杂性,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宣传相结合,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同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扶贫帮困相结合,把民族团结工作落到实处,使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同《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贯彻落实相结合,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是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确保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范化、法制化的一次生动实践。

  会议强调,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重在基层、贵在落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月促年,常抓不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办法和责任分工,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做深、做实,真正做到常抓不懈、常抓常新,把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结合起来,做到年年抓九月、九月促全年,不断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编辑: 鲍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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