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通讯员 汤洋洋)为确保《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在香格里拉县的贯彻实施,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香格里拉,近日,香格里拉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到该县三坝乡、虎跳峡镇、五境乡、松赞林寺、承恩寺等乡镇和寺院检查《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 检查组通过座谈,听取了各乡镇和寺院管委会负责人的汇报和香格里拉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及相关成员单位就如何进一步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条例》提出的意见建议。大家认为,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了全县各族人民团结进步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听取汇报后,检查组认为,香格里拉县各乡镇、寺院始终把谋求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大事来抓,扎实开展《条例》宣传工作,《条例》宣传工作取得成效。并要求各乡镇及寺院管委会要继续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搞好“团结、进步、稳定”三件大事,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确保《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促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