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程志开) 11月4日,州民委上线迪庆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就今年州民委开展的重点工作、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举措、公民民族成份更改的有关规定、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等热点问题向听众作了介绍。 据介绍,今年,州民委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维护民族团结的长效机制,巩固民族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深深扎根于各民族干部群众心中。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积极探索实现民族地区特色经济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的有效形式,调研和尝试扶持模式从“输血”向“造血”转变。结合《迪庆藏族自治州“十二五”少数民族发展规划》,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推广“民族团结示范点”建设,实施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程和劳动者素质提高工程等“六大工程”。积极申报民族地区拾遗补缺项目,监督检查民贸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落实云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关配套设施列入我州“十二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并积极向上争取场馆建设等项目资金。落实和跟踪督查民族传统文化遗产项目,加强对民族文字语言的调查研究。 在民族团结工作方面,我州各级各部门建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创新发展,在全国率先举办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和民族团结进步日活动,寓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依托“千促”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使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祖国统一成为藏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在对少数民族的扶持发展方面,州民委选定维西县攀天阁乡皆菊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按照“四通五有三达到”的目标要求,共投入资金1015.6万元,进行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发展、扶贫安居工程等项目布局,使皆菊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增强了发展后劲,为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该项目已通过省级验收,并得到了省民委和省扶少办等上级主管部门的一致好评。2008年起,我州把维西县塔城镇川达村作为特困民族发展项目试点进行试点建设,以整村推进的方式进行了规划扶持,实施了通村弹石路面、村间卫生路、房屋改造、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和特困民族标识牌等工程,有效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急需、最迫切的困难问题。 在做好我州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方面,州民委主要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抢救保护及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资源数据库建设;少数民族古籍的普查、征集、抢救、保护、修复、翻译、整理、出版、传承人培训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濒危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传承和研究为重点,积极向省民委争取到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专项经费。主要实施了迪庆州民族古籍文献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抢救与保护、维西傈僳族音节文字抢救与保护、纳西东巴文化保护与传承、尼西情舞文化保护与传承和德钦奔子栏锅庄文化保护与传承等项目。 州民委相关人员还向听众介绍了公民民族成份更改的有关规。按照民委政字〔1990〕217号文件规定,公民民族成份可随父也可随母,但变更申请人必须是未满20周岁的公民,年满20周岁不再更改民族成份,父母双方均不属少数民族的,本人不得变更为少数民族成份。更改民族成份必须提交父母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未办理身份证的应提供公安机关相关身份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族工作部门申请变更民族成份审批表,并认真填写审批表每一项内容,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进行初审,到州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最后由乡(镇)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州级公安机关逐级审核、审批,然后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节目中,上线嘉宾和听众通过热线电话和短信平台进行了互动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