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县公安部门严管严查爆炸物品百日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1-06 10:06:59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王维韬) 随着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进入旺季,为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香格里拉县公安局根据严管严查爆炸物品百日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制定方案,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加强隐患排查整改,防范安全事故,积极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治安环境。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按照“全面摸排,重点突破”的整治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爆炸物品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专项整治,切实把此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乡镇派出所根据辖区实际,通过开展辖区民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小型库房建设规范》等宣传资料、召开辖区内涉爆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会议、与涉爆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明确目标、严格责任、强化落实。

民爆服务公司实行“一体化”管理(统一购买、统一配送、统一储存、统一监炮、统一回收、统一管理),切实加强辖区涉爆物品管理。

该县切实做到“四个坚持”:坚持现场纠正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力争做到排查一起、整改一起、防范一片,杜绝隐患积小成大;坚持教育与检查并重,在认真开展检查的同时,向沙石厂、企业单位保卫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民爆物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坚持狠抓责任、落实制度,督促人防、犬防、技防,确保值班守护力量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有效防范涉爆事(案)件、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坚持以检查促管理、促制度完善,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积累经验,逐步形成一套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

截止目前,县公安局出动警力85人,对涉爆单位29家、矿山18家(其中在运营的矿山15家)、矿点30余处、在建电站2个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对16家石厂进行了资质重审,发现隐患15处,现场督促整改11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4条,收集整理各类意见建议22条。签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治安防范责任书》50余份。查处违法炸材物品(炸药)15件、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7511发、普通秒导爆管4240发、普通毫秒导爆管2377发、导火索10米、火雷管8发、乳化炸药8.4公斤、膨化硝铵炸药75.6公斤,非法运输烟花106件、爆竹138件。为及时消除隐患,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与各警务站、派出所及全县涉爆单位,在被收缴单位人员的监督下,将清查收缴的爆炸物品统一销毁。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