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依法治县工作大格局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6-14 19:22:24

——香格里拉县司法局法制宣传工作纪实

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自开展普法工作以来,香格里拉县加强了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普法的经费投入,制定规划,周密部署,在全县形成领导小组全面抓、办公室具体抓、行政执法机关重点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依法治县工作大格局。

强化组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及时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把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召开专题普法工作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乡镇、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配齐配强普法工作人员,在全县形成了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组织领导机构。并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普法规划》等相关文件,使普法工作做到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落实。

建立机制。建立了资金保障机制,确保普法经费落实到位。同时把普法工作纳入单位、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评定单位年度工作成绩的一项重要依据,形成长效机制。

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普及内容,通过与县委组织部积极配合,充分利用举办部门“一把手”、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后备干部培训班的机会,在培训课程中,设置了普法课题。从全县各个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了 “普法宣传教育讲师团”和普法工作联络员队伍,形成了“专门人员具体抓、部门配合协调抓、职责分明主动抓”的普法工作网络。

强化宣传教育 夯实普法基础

组织全县公务员、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把干部学法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司法行政工作责任书》的各项要求。通过学法用法考试,从县委领导到公务员,从企业厂长到个体户,法制教育都落到了实处,提高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增强了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以“千促”活动为契机,“三下乡”活动为载体,在全县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藏传佛教管理条例》、《人民调解法》、《独克宗古城管理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的法制宣传活动,唱响“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富强”的主旋律。采取“双语”宣传、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出黑板报、召开党员大会等宣传教育形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2011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共组织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20场次,发放普法围裙13000条、普法历书10000册、练习本2000册、其他宣传资料18660份,受教育人数达90000多人次。通过活动的开展,实现了香格里拉“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工作目标,为创建和谐稳定香格里拉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积极开展法律“九进”活动,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结合稳定工作,有重点地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送法进工地、进牧场、进寺庙”活动。紧紧围绕“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促进发展”这一主题,由县司法局牵头联系统战部、宣传部、民宗委、佛协等相关部门,成立了送法进寺庙、进高原牧场工作组,并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发挥职能作用 创新普法机制

香格里拉县成立了以县委普法办、司法局、统战部、宣传部、民宗委、佛协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普法工作组,不断巩固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效。长期以来,县司法局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在全县大力开展普法工作,率先在全国藏区开展了藏传佛教寺院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截至目前,已在各寺院、宗教活动场所组织法制宣讲80余场次。

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能力

根据香格里拉县战略目标和发展思路,先后依法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管理办法。在推进城镇化战略的实践中,及时总结经验,制定了《香格里拉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香格里拉县规划控制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香格里拉县规划管理办法》、《香格里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行检查暂行办法》等。在依法建章立制中,坚持以宪法为依据,坚持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突出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质量,紧密联系全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使依法行政工作走上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科学管理的轨道。同时,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改进工作方法,发挥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保证政府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高效运行,推进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六五”普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加强面向全体大众法制宣传工作,积极研究探索法制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阵地化和社会化建设的新框架,形成面向全社会的大众普法网络。法律“九进”活动强化与提高了法制宣传教的育针对和有效性。法制宣传讲师团在全县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法律知识骨干培训,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学法热潮,为“六五”普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巩固和提高全县普法工作成果的同时,该司法局还不断加强考核督查指导工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的领导体制,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工作。总结、宣传了一批各层面、各区域、各行业具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典型,在社会上营造了崇尚学法、带头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李晓琴)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