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服务提升 环境监管不松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8-09 19:25:09

香格里拉县环境保护局紧紧围绕污染减排、环境执法、环保宣传、严控“白色”污染,积极开展城乡环境保护综合治理,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依法加强对矿山、水电等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力度,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开展生态保护、节能降排、绿色创建等工作,使香格里拉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加大力度保护生态环境

香格里拉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力度,加强查处城市面山、景区、公路沿线、草场、森林等区域挖沙、采石、取土的违法行为;生态保护的重点逐步向水电建设,矿山企业采矿、探矿等项目建设方面倾斜,加强探矿企业的管理工作以及水电、矿山产业生态恢复保护的检查力度,彻底杜绝探矿企业随处乱挖现象;积极加强对城市面山及214沿线生态植被恢复保护工作。并协同国土、林业等部门,聘请地质专家对上江、格咱山体地质灾害隐患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提出了切实加强及推进县城周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措施及建议。开展《香格里拉县诺西村村落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在该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该项目的实施从源头上控制了各种污染源的产生,从而保证了桑那水库的水质。

狠抓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

香格里拉县环保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项目环保选址关。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至今共进行建设审批30家(其中登记表27家,报告表3家),建设项目审查文件7个,请示文件7个,切实做到了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有效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督办工作。认真做好相关环评手续,咨询上报等工作,切实推进重大项目的建设步伐,在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的同时,有效保护了香格里拉县的生态环境。

依法征收排污费

依法向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是为了促进企事业单位节约和充分利用资源、减少浪费、加强经营管理、治理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经济、行政手段。按照依法、足额、全面征收的原则,强化征收手段,结合该县实际情况,该局对香格里拉县所有排污单位进行了排污费征收工作。截至目前,该局共完成排污费征收20.07万元。为592家经营餐营业的小餐馆、小食店办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为21家宾馆发放排污许可证。

积极开展 “禁白”工作

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消除“白色”污染,香格里拉县环保局积极加强对该县县城区域、景区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和宾馆饭店,较偏僻的小街小巷、小饭店、小作坊等“禁白”死角,工作人员每天上街检查至少2次,检查商品零售场所5000个,检查经营户1860多户。共查处“禁白”案件8起,没收塑料袋等制品4万多条,罚款6000元,向市场奶渣销售人、搅肉摊、卖酸奶的摊位等发放防水布袋2000余个,“禁白”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了香格里拉县甲级卫生旅游城市的面貌。

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香格里拉县与该县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乡镇、村、社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切实提高了各级基层领导干部、职工、群众的环保意识。

切实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该局协同经贸委、统计局等部门,切实开展节能减排各项工作,切实出台各项有效机制,促使排放企业使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及引进先进的设备,促使各酒店、小区、企事业等燃煤锅炉使用清洁高效能源,减少城市污染物的排放,确保“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杨云萍)

责任编辑: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