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催验公告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9-09 18:54:08

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注册登记的部分个体工商户,因未于2012年5月31日验照截止日期前参加2011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其行为已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现责令未参加验照的个体工商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香格里拉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办理补检,如逾期不验照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本局将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香格里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9月6日

责任编辑: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