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召开云南省经营性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 公 告(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云南省物价局拟于11月组织召开调整云南省经营性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的名额及构成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5名,其中,消费者11名,经营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4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4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6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由省物价局委托省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其他参加人由省物价局委托相关部门和组织推荐。 三、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热心社会公共事业,能够客观、公正、如实反映意见,并能全程参加会议;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其他事项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5位。旁听人员由省物价局根据报名顺序选取,额满为止。愿意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12年10月23日前填写旁听人员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信箱sjw-jczx@163.com。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10位,按报名顺序及邀请选取。愿意参加的新闻媒体,请填写新闻媒体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信箱sjw-jczx@163.com。(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报名表请从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下载) 特此公告。 云南省物价局 2012年10月21日 (云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