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报名通知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2-10 10:52:00

香格里拉县域城镇籍户口各低保户、下岗人员:

根据《香格里拉县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香格里拉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后通过县廉租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符合规定的城镇籍低保户、下岗户(主要是粮食系统、商业系统、森工企业、残疾)无稳定工作、确为长期在城租房务工的住房困难户家庭,准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报名登记,现将报名条件及事宜通知如下:

1、报名时须持家庭成员中低保证和下岗证持有者书面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不是户主的,须持户主委托证明。

2、报名时须持城镇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香格里拉县域城镇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须持所在单位务工(打工)证明;

4、报名时须持申请户现住房状况证明(租房合同或协议或单位出具住房困难证明)。

5、报名家庭为人均月收入低于980元以下低收入家庭;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2012年12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香格里拉县住建局二楼住房管理办公室(建塘路87号环太酒店对面)

特此通知

香格里拉县廉租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