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张学群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全省法院五年审结贪污、贿赂等支付犯罪案件5475件,判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18人,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促进反腐斗争深入开展。 张学群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抓审判,强队伍,夯基础,切实保障法律实施,共审、执结案件1294590件,其中2012年全省法院共审、执结案件286617件,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据悉,五年来云南全省法院成功审结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云南三江化学冶金股份有限公司1831名自然人股东剩余财产分配案、阳宗海砷污染案、铬渣污染案等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数说 五年来共审、执结案件1294590件 报告指出,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309521件,同比上升20.99%;审、执结案件1294590件,同比上升21.38%;审限内结案率为99.97%;结案标的金额709.61亿元。省法院受理案件44446件,审结43746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9.98%。 其中,2012年全省法院共审、执结案件286617件,同比上升7.64%;省法院审结案件8404件,同比上升11.5%。 审结贪污、贿赂等支付犯罪案件5475件 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 全省法院五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49570件。审结爆炸、杀人、绑架、抢劫、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103114件,判处罪犯116291人,其中故意杀人犯罪重刑率为84.37%,绑架犯罪为81%,有力提升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 审结毒品、黑社会性质组织、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25057件,判处罪犯29746人,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严惩生产销售“地沟油”等危害食品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485件7946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审结贪污、贿赂等支付犯罪案件5475件,判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18人,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促进反腐斗争深入开展。(云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