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乌兰木伦河道发生一起4名大学生溺水死亡事故,而事发原因是一名学生落水,众同学施救,结果酿成4人死亡的悲剧(6月24日《北方新报》)。 这种“一人落水多人死亡”的悲剧并非个案。入夏以来,我国各地多次发生不同年龄层的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在南方某些省份,溺水已成为伤害学生的“头号杀手”。而多人溺水死亡的案例中,很大一部分溺亡者都是为施救第一个落水者而不幸溺亡。 诚然,勇救落水人员的见义勇为精神固然值得褒奖,但笔者认为,在见义勇为的时候,更应提倡见智而为,不应使生命成为救人的代价。具体到防范溺水事故和救助溺水人员来说,一是要具有基本的安全防范意识;二是不会水的人不要冒险下水救人,要用科学的方法组织施救,不要逞一时蛮勇,以避免无谓的牺牲。 然而,基本的安全防范意识与科学的施救方法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后天的教化。这就需要我们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要注重向学生们传授一些生存的基本之道,教育孩子们在紧迫关头怎样采取行动,怎样既能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又能达到帮助他人的目的。 当然,除了学校加强教育和家长担负起监护责任之外,各地也要注意排查安全隐患。溺水事件往往集中发生在一些危险水域,不少水坑、水塘、水沟、水库、河道甚至出现连年多人溺水的情况,对这样的区域,不仅要加强警示,还要加强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的巡视。 目前,学生暑假即将来临,学生接触社会和大自然的机会增多,但由于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活泼好动,自我保护意识差,辨别是非能力弱,因而也可能引发多种安全问题,如溺水事故、交通安全、人身侵害等。暑期安全不是新问题,但却是该常抓不懈的大问题。像近年来的溺水事故大都发生在农村郊野,因此,应格外注意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暑期安全管理。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应多鼓励孩子参加安全有保障的实践活动。 总之,近年来“一人落水多人死亡”的悲剧,令社会和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留下了难以填补的伤痛,更一次次敲响了安全警钟。因此,学校、家庭和社会应合理防范,共同织成管护网络,营造孩子安全健康成长的环境,防范和杜绝悲剧一再上演。(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