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登亮讲话 马文龙主持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和启光) 19日,全州组织工作会议在州委报告厅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新要求,分析我州组织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州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任务。 会上,州委书记张登亮作了题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 全面提升迪庆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的讲话。 州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书记马文龙主持会议。 州委常委、香格里拉县委书记余胜祥,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刘家训,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齐建新,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部长苏宇,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世清,武警迪庆支队政委尹树林出席会议。 张登亮指出,组织部门在党的建设中肩负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职责,抓好组织工作是推进全州各项事业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和保障。近年来,全州组织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总体目标,围绕实施“四州战略”、建设“四个家园”的总体部署,坚持立足州情,科学谋划;坚持锐意改革,攻坚克难;坚持真抓实干,统筹推进。党的群众基础得到夯实,各级领导班子得到进一步强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藏区特色党建成效明显,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逐渐完善,全州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州组织工作还存在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开阔,考核评价方法不够科学;干部队伍建设监管和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不够;少数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和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能力不足等问题。 张登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州组织工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培养选拔建成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需要的好干部为重点,坚持素质提升,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坚持群众路线,着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形成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选任标准,正确把握组织工作的原则和方向,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育好人、选好人、用好人;坚持夯实基础,着力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发展活力,全面提高全州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为谱写中国梦迪庆篇章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张登亮要求,全州各级组织部门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做到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一要强化政治坚定第一标准。组工干部要坚定政治信仰,在政治原则、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要严守政治纪律,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组织程序办事。二要强化公道正派核心价值。培养迪庆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需要的好干部,组织部门、组工干部必须出以公心、秉公用权,从党和人民的事业需要出发,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敢于坚持原则,不为人情关系所缚,不为歪风邪气所扰,不为个人得失所困,让好干部真正受尊重、受保护、受重用,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三要强化能力素质基本要求。组工干部要培养精湛的业务素质,要把学习、思考、研究作为一种追求和境界,在工作中加强研究,在研究中推进工作,立足本职钻研业务,成为组织工作的行家里手。四要强化作风纪律根本保证。组织部门要切实转变作风,以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要下大力气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 马文龙在主持会议时要求,一要凝聚共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抓好组织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会议明确的全州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方法措施,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培养选拔迪庆发展稳定需要的好干部要求上来,统一到统筹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坚持党管人才的要求上来。各县要召开专题常委会,研究部署本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调整完善思路,拿出具体贯彻意见。二要明确重点,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各项组织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握好“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这三个干部工作的根本问题,着力破解新形势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把党组织工作重心转移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来,全面落实好组织工作任务。三要落实责任,确保组织工作任务抓出成效。各县(区)各部门要明确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齐抓共管落实党建目标任务的工作格局,实现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以“钉钉子”的精神确保各项组织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各级党组织要以学习贯彻全州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切实查找和解决作风建设尤其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转变干部作风,推动工作落实,为建成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会议分组讨论了张登亮的讲话。 总结会上,苏宇通报了讨论情况,并就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了具体安排部署,着重对加强组织工作建设提出了要求。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州委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州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委)、省属驻州各单位党组(委),各县组织部部长,州委组织部全体干部在州委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县委书记、副书记,县直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各乡镇党委书记、组织委员,县委组织部全体干部;开发区党委书记、副书记,直属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在各县、开发区分会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