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暂缓执行销售侧丰枯电价 企业多缴电费4月底前清退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23 14:50:17

3月21日,云南省物价局发布《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暂缓执行销售侧丰枯电价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暂缓执行我省丰枯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通知中规定的销售侧丰枯电价浮动幅度,对用电企业按销售侧丰枯电价多缴纳的电费,由云南电网公司在2014年4月底前清退。

从今年1月1日开始,云南省开始实施上网侧和销售侧丰枯分时电价政策。而此次恢复的销售电价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而定,文件提到降低有关省(区、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并在上述电价基础上,对脱硝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对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重点地区低于20mg/m3),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5分钱(西藏、新疆除外)。(都市时报)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