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4天,继曲靖麒麟区东山镇下海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后,富源县后所镇红土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煤矿安全生产再敲警钟!昨日,省政府下发关于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见,明确到2015年底,全省煤矿数量在2013年基础上减少不低于400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力争控制在0.8以内,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自意见印发之日起,新建、改扩建项目和机械化改造项目按照此意见执行,应停产整顿的一律停产整顿。 新建煤矿必须执行“建一关一” 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减少煤矿企业和小煤矿数量,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严格对煤炭产业的准入标准,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煤矿必须执行“建一关一”政策。 现有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的生产矿井,原则上不再扩大生产能力;2015年底前,重新核定这类矿井的生产能力,核减不具备安全保障的生产能力。 建煤炭安全生产信用报告制度 意见还明确,从事煤炭生产的企业必须具有有关专业和实践经历的管理团队。煤矿须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掘进、通风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必须具有安全资格证,且严禁在其他煤矿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煤矿有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有3年以上井下工作经历。 另外,还要建立煤炭安全生产信用报告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和安全生产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评价机制。 年底前完成全省煤矿整合重组 为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意见规定,要整合重组一批煤矿企业(集团)。整合重组后的生产规模是,曲靖市、昭通市不低于120万吨/年,其他州、 市不低于60万吨/年,跨地区煤矿企业(集团)规模原则上就高不就低。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县、市、区原则上只保留1户煤矿企业。符合煤矿企业(集团)所属矿井生产总规模达不到规定的煤矿;国家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范围内具备整合重组条件的煤矿等条件之一的应整合重组。 此外,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经达到或经改造后能达到云南省煤矿应具备基本条件的煤矿,将纳入改造升级的范围。 整合重组煤矿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改造升级的煤矿应于2015年底前取得项目核准或机械化改造方案批复,整顿关闭的煤矿分两批,2014年关闭 160对以上,2015年关闭240对以上。各产煤州、市和有关部门(单位)要于今年6月底前报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并督促所属县、市、区政府于每年10月底前,对列入当年关闭名单的矿井实施关闭。(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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