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长“三农”短板 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不是为改而改,是由‘三农’问题倒逼的。”省委农办综合处处长晏铃解释说,从目前来看,高原特色农业的资源优势还没有转化为经济优势,农业大而不强的现状还未改变,城乡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三农”仍然是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短板”。 我省是全国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有91个片区县、居全国第1位,每4个农民中就有1个贫困人口。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云南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41元,远低于全国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73元的平均水平。其中,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虽然同比增长了30.5%,但仅有59元。 晏铃表示,从总体上看,云南“三农”问题依然突出,诸如粮食生产效益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不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顺畅,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不明晰,健全乡村治理结构面临许多新问题等等。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流转增值,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城镇就业农民工落户、惠农政策的落实等民生问题,农民十分期待,备受社会关注。 “‘三农’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只有以深化改革为重要突破口,才能真正抓住云南农村改革发展的‘牛鼻子’。”晏铃认为,《总体方案》的设计直面农村改革难点,不回避问题和矛盾,对当前及今后制约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的难点和关键问题作了重点考虑,突显了省委、省政府深化农村改革的坚定决心,目的就是让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 《总体方案》以创新体制机制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立足点,以建立促进农民增收、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扶贫攻坚的长效机制为方向,限期完成一批时机成熟的改革,推出了一批立竿见影的政策措施,启动一批探索改革路径的试点县乡,研究出台了一批针对性强的改革发展指导意见,明确了我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推进方式和时间表、路线图,为全省深化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 《总体方案》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设计改革路线图,体现了中央要求把握好“蹄疾步稳”的改革节奏,推进改革不抢跑、不拖宕的精神,所提出的11类141项具体改革任务都是中央有要求、实践有需要、省级层面有权限的。同时我省也将对深化改革中的一些敏感问题进行大胆稳妥的探索,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这两项改革,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可慎重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农房抵押担保贷款已在我省开展了试点,取得好的成效,农村发展要求又很迫切,故也列进《总体方案》,并将加大试点的推进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