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司机会车致4死5伤被处缓刑 赔偿250余万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5 08:43:00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刘高云 吴压)会车,即反向行驶的列车、汽车等同时在某一地点交错通过。云南彝良女司机会车致4死5伤案,已于日前发生法律效力。彝良法院以女司机黄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民事赔偿部分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由被告人黄某、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保险公司、统筹中心、农村客运有限公司赔偿13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508330.31元,定于2015年6约30前一次性给付完毕。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13日,被告人黄某(女)驾驶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由彝良县荞山镇街上往和平村方向行驶,12时20分,车行至和平村寨上组时,与安某驾驶的微型车会车,因避让不当,两车发生刮擦,致使安某车辆驶离路面,坠下160余米山坡,造成安某车上人员4人死亡,5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黄某驾车逃离现场,在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时,故意隐瞒两车发生刮擦的事实。后迫于压力,又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经公安认定,黄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民事赔偿部分,为使案件在处理过程中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彝良法院就如何依法最大限度为受害人及其亲属挽回经济损失进行大量工作,在分清各涉案当事人应承担责任的基础上,两次召集附带民事诉讼的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在民事赔偿部分双方达成赔偿250余万元的调解协议。

综上,彝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