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编办就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答记者问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7 17:36:28

日前,本网记者就政府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采访了州委编办主任和建国。

一、记者:为什么要进行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

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地方政府经过六轮改革,形成了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组织架构和职能体系,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保障。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党的十八大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作出了“五位一体”的重大战略部署,并明确提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地方政府部门在职能定位、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职能越位、缺位问题依然突出,对微观经济事务干预过多过细,一些该管的又没有管住管好;职责交叉、权责脱节、争权诿责现象依然较多,行政效能不够高;机构设置不够合理,一些领域机构重叠、人浮于事问题依然存在;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等。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抑制了我州经济发展活力和社会的积极性、创造力,增加了生产经营活动非经济成本,同时也容易产生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严重损害党群关系、损害政府威信。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提高行政效率,促进政府高效协调运转。对于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激发市场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站在全局高度,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机制建设,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为企业松绑减负,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推动全州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严控机构编制,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记者:新形势下深化迪庆州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深化迪庆州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的要求,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机构设置、严控人员编制、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和服务性政府,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记者:政府职能转变怎么转?

答:从大的方面来说:一是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二是改善政府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是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四、记者:政府职能转变中怎样做到简政放权?

答: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现有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考核评估、年检年审等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章依据、不按照法定程序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转给市场和社会的,各级政府不得截留;可由上级政府部门实施也可由下级政府部门实施的,坚决下放;由基层政府就近实施更为便利的,交由基层政府组织实施;能够由社会组织自律管理的,交由社会组织管理。省政府明确下放园区的审批权限,要彻底下放。认真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管理事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一律取消。

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管理。在完成2014年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由精简审批事项数量逐步向规范管理保留事项、严格控制新增审批事项、优化再造审批程序和办事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等方面转变。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管理层级,简化审批程序,优化跨层级、跨部门办理流程,最大限度减少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不断创新审批方式。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没有纳入州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一律不得实施。依法严控新增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将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交下属事业单位、协会继续审批,切实防止行政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逐步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推进行政审批的规范化、标准化。

五、记者:政府职能转变中怎样做到改善政府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答:转变监管方式。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处理好“放”和“管”的关系。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改进工作方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履行职责,避免管理缺位。建立完善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谁许可谁负责。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加强对投资活动中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的管理。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的监督管理,着力规范市场秩序。

明确监管责任。进一步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减少执法层级,整合优化执法资源。行政执法职责主要由县级政府负责,行政执法队伍按属地原则设置在县级。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不设两支同一类型的行政执法队伍。州政府主要负责对下级行政执法的监管、指导,以及组织查处跨区域案件或大案要案,一般不设立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

强化政务服务。加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一体化管理力度,打造高效、规范的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办理,2015年年底前,州直有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75%以上;管理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60%以上。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质量。充分发挥州、县、乡、村四级政务(为民)服务平台的作用,逐步健全纵向贯通、横向互联、资源共享、协同管理、全程监督的行政审批联动机制。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功能,改革和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和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招投标和监督评估等制度,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承包、委托、采购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担。

严格依法监管社会组织。建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类社会主体自律机制。完善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多元化监督渠道。

六、记者:政府职能转变中怎样做到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提升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推进实施法治政府建设规划,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四项制度,依照“三定”规定明确职责和审批事项,梳理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职权目录,公布权责清单。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政府各部门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

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按照建设阳光政府的要求,落实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和政务信息查询等制度。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工作。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

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和行政行为的监督制度,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强化州政府对县政府的督导督查,建立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七、记者:中央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高度重视,多次就加快和深化这项改革提出要求,那么这项改革究竟为何如此重要?与普通百姓有何关系?

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之所以重要,主要有以下原因。(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释放改革红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的转型时期,目前突出的体制机制问题就是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职责边界不清晰,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过多。具体表现为前置审批过多、市场准入门槛过高、行政性垄断过多等,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活力。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简政放权,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力,使改革红利真正释放,推动中国经济加快转型升级。(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减少腐败,建设廉洁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勇于对政府削权和限权,改变一些部门权力过于集中、权力大责任小的状况,减少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行为的土壤。同时,通过公开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推动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加强人民群众对权力行使的监督,真正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内在要求,推进这项改革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行政审批是政府权力的具体体现,直接面对管理服务对象。目前在实施行政审批时,不同程度存在流程繁琐、时限过长、收费过高等问题,影响了政府正确履行职能,影响了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通过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可以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同时政府也可以把更多精力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把该管的事切实管住管好。

八、记者:2014年迪庆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推进哪几个方面?

答:一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根据上级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提出承接、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三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要求各行政审批部门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升行政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四是加强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的建设和管理,推进服务窗口规范化,同时,加大电子监察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九、记者:迪庆州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公开情况如何,群众通过什么渠道反映问题和进行监督?

答:迪庆州州级保留实施314项行政审批项目(行政许可226项、非行政许可88项),已由州人民政府于2014年10月8日迪政发〔2014〕122号文件向社会公布,并申明对未列入本目录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继续实施,新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或者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同时,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12号),2014年底,州编办已将审批项目目录在迪庆州编办政务网站和迪庆州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公布。为方便公众查询监督州级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运行、调整、管理,我办不断完善公开目录,迪庆州州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公布要素为事项代码、实施机关、项目名称、审批类别、子项目、设定依据、共同审批部门、审批对象、承诺时限等,与云南省省级公布目录要素一致。当然,由于改革是一个艰难而长期的过程,在行政服务方面肯定存在不少问题,群众如对我州的行政服务有什么意见、建议,欢迎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州编办反映。

十、记者:下一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和目标是什么?

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向前推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推动云南省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二是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适时组织对州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开展新一轮清理,提出取消和调整建议。探索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2015年,州编办将对州级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进行新一轮的清理规范,拟将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时段分批次的清理,并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做好后续的目录公布调整工作。同时,向省级和各州市学习经验,力争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科学高效,取得新进展。(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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