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近日,州纪委印发《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要严查快处,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 通知要求,一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紧盯节庆期间公款吃喝、收受红包、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跑官拉票等不正之风,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精神,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恪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增强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要严明纪律要求,坚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三要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对节庆期间党员干部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并设立元旦、春节期间网络监督举报专区,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纪检监察机关要牵头成立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 四要严格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要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核查,严格执纪问责,有效遏制“四风”问题蔓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直接负责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要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香格里拉网记者 和启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