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小微企业占比大受益明显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06 09:19:12

 5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下简称“营改增”)在云南省全面推开,涉及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大行业。

 据悉,本轮“营改增”云南全省共涉及35.8万纳税户,其中小微企业占了很大一部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这部分企业的税负较此前总体下降4成左右,受益明显。

 “营改增”小微企业受益明显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闫泉介绍,据统计,本轮“营改增”共涉及到云南省35.8万左右的纳税户。

 这35.8万纳税户中,有28万余户是生活服务业,占了78%,而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又是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此前他们需要按五个百分点缴纳营业税,而“营改增”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执行3%的简易征收率,算下来税负下降了四成。

 举例来说,一家月营业额为30万元的餐馆,此前每月应缴纳的营业税为30万元×5%=1.5万元,而“营改增”后的税款为30万元÷(1+3%)×3%=0.87万元,实际税负与此前相比下降了42%。

 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为企业减负

 小微企业是“减负”了,那规模大一些的企业所要缴纳的税款是不是增加了?以金融业为例,此前营业税是按五个百分点征收的,“营改增”后则征收6%的增值税,1÷(1+6%)×6%=5.66%,算下来较此前的5%高出了0.66个百分点。

 对于这一点,闫泉介绍,虽然表面上看起来税负是在提高,但增值税是可以进行进项抵扣的,他还特别强调,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轮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也就是说,企业购置的办公设备、业务用车等等,都是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折算,用来抵扣税款的,如果企业购买了办公室、办公楼这类“大资产”,抵扣下来可能一两年都不用缴纳增值税了。闫泉说,进项抵扣,为企业减轻税负的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升级硬件设备、加强技术研发,从而扩大再生产、提高生产水平,此外这项政策也有利于商业地产去库存。

 当然,“营改增”中有的企业也可能会因为采购渠道不规范、内部控制不严密、不能取得可以抵扣的合法有效凭证,导致出现缴纳税款比以前增加的情况。闫泉说,这将倒逼企业进一步规范原材料供应渠道、加强内部管理,以便取得专用发票进行抵扣,进而降低本环节税负。

 “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税微降

 “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税款的增减,是大家普遍关注的一个话题。昆明市在4月底的时候就有不少市民听信房屋中介“税款要涨”的消息,到房产交易大厅排长队办理过户手续。

 对于这一点,闫泉指出,“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的税款其实是有所减少的,按照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以一套购买不足2年、成交价格为100万元的房子为例,“营改增”前应缴纳的营业税为100万×5%=5万元,营改增后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00万÷(1+5%)×5%=4.76万元,缴纳的税款减少了约2400元。

 加大宣传和培训帮助企业熟悉申报流程

 5月1日凌晨,云南国税在全省16个州(市),140个征收机关同步开启了现场办税工作,每个州(市)选取本次“营改增”四大行业部分纳税人办理业务,开具增值税发票,各县级税务机关根据各自情况开展现场办税。

 就目前而言,云南省“营改增”工作进展顺利,截至5月3日下午17时,全省“营改增”纳税人共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12019份,发票金额8764.77万元。全省国税机关成功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23份、普通发票3747份,代开发票金额17467.26万元。

 闫泉介绍,衡量“营改增”工作是否到位,有两个标准:一是企业能开票、会开票,这个目前已经基本实现了;第二个是企业能申报、会申报,就这部分而言,目前云南省国税系统正在进行一系列培训,同时加大宣传,争取早日让全省4大行业的企业熟悉申报流程和细则。

 

责任编辑:鲍江平